(3)《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面水环境》,HJ/T2.3-93
(4)《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下水环境》,HJ610-2011
(5)《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声环境》,HJ2.4-2009
(6)《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生态影响》,HJ19-2011
(7)《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T169-2004
(8)《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划分原则与技术方法》,HJ 14-1996
(9)《制定地方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的技术方法》,GB/T13201-91
(10)《城市污水处理及污染防治技术政策》,建城[2000]124号
(11)《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及污染防治技术政策》,建城[2000]120号
2.3 项目依据源'自:751`!论~文'网www.751com.cn
(1)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委托书
(2)《高淳县环保局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申报表》
(3)《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4)《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有土地使用证》
(5)《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
(6)建设单位提供的工程及相关资料
3 当地社会、经济、环境简述
3.1 自然环境
3.1.1 地理位置
福建吴航不锈钢制品有限公司冷轧厂技改项目位于长乐市营前街道,项目选址地为福州吴航钢铁制品有限公司营前厂区原用地,厂区内原属于福州吴航钢铁制品有限公司的厂房、设备及公用设施等全部拆除后,土地清理完毕作为本项目用地。
项目选址地东面紧邻为福建省长乐市宏顺型材有限公司,东南角距离本项目厂界约10米处有2户居民;南面为沈海高速公路;西面为后岐村,后岐村最近居民点距离本项目厂界约30m;北面为203省道(峡漳路),路北面有煤码头、吴航钢铁码头、散装水泥码头粮食码头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