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 信息技术与课程教学深度融合的意义
根据《教育信息化十年发展规划(2011-2020年)》提出的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深度融合这一全新理念,体现了信息技术在教育教学中应用的深刻思想内涵。我认为“深度融合”是在经历信息技术教学应用实践的基础上实现的,抛开“应用”谈“深度融合”是不切合实际的,也是不科学的,“融合”是更高层面的“应用”。信息技术与课程教学深度融合的本质是在运用技术改善“教与学环境”和“教与学方式”的基础上,进一步去实现教育的结构性变革;也就是要“改变传统的‘以教师为中心’的课堂教学结构,构建出新型的‘主导一主体相结合’课堂教学结构”。
利用信息技术可以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有利于充分体现学生的主体地位,可以丰富学生的写作资源。信息技术与初中语文课程可在阅读、写作、口语交际等方面进行融合,极大地激发学习动机,实现自主式学习、探索性学习、协作式学习,为语文远程教育和终身教育提供有力的保障。此外使语文阅读教学的资源更加丰富,案例更加有效,过程更加符合人类本身的思维规律,使略读和快读得以经济高效地实现;也为写作教学提供更丰富的素材,提供了更多更迅速的实现渠道和更多有效的交流方式[3];借助网络语音软件,可轻易实现学生与老师之间,学生与校外专家、学习伙伴之间的广泛交流;可为思维能力提供广阔的发展空间[4]。
2.3 信息技术与课程教学融合途径
运用信息技术呈现教学内容的形式是融合的基础,一般是在现行班级授课制的基础上实施,信息技术主要用作演示的工具。师生可以使用计算机辅助教学软件或从多媒体素材库中,选择相关内容用于自己的教学活动,也可以利用多媒体制作工具编制课件,清楚地说明所讲解知识的结构,形象地演示其中某些难以理解的内容,或用图表、动画等展示动态的变化过程和理论模型等。
其次,运用信息技术获取教育资源主要是运用网络技术提供资源环境的信息技术与课程融合的基本形式,信息技术起到教育资源收集、查询工具的作用。其特点是突破了书本是知识的主要来源,突破了教师是解释知识的权威的限制,突破了学生获取教育资源的时空界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