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的大学生利用微信等社交软件,主要有以下形式的犯罪:1、入侵他人隐私,进行财产诈骗。这种违法的行为,大学生开始可能由于自己的好奇心,通过悄悄关注、窃取、篡改个人或者其他机构的资料,取得自己的利益。做出这样的行为主要的原因还是大学生的法律意识薄弱,自控力不强,对自己的行为不能做到权衡利弊加以控制,所以才会造成知法犯法的局面。2、散布虚假信息,恶意造谣生事。大学生还没有真正形成正确的观点,对看到的言论不能有较强的是非辨别能力,对事物的理解具有片面性,往往会产生冲动,做一些没有经过大脑思考的想法或行为。大学生利用互联网对他人进行人身思想上的攻击,有的还会从网上下载一些反动的言论,在课堂或者同学之间散播,造成不良的影响。3.扮演“黑客”的角色,聪明反被聪明误。许多在校的大学生,对计算机有着深厚的感情,有的自身就是学习这个专业的,也有的通过公共课上的学习,掌握了多方面的电脑知识,然而,有些学生会利用自己的这一技之长,去冲击和破坏网络系统,恶意篡改资料信息,严重地还会使政府、企业、个人遭受巨大的损失。这种违法行为虽然发生的概率比较小,但需要引起我们大家的重视。
4. 微信使传统的思想政治教育内容和方法受到挑战
先前的思想政治教育主要是教育者通过范例、榜样学习、说理教育等方法对被教育者集中地、高强度地、持续地传播含有特定内容的信息,使教育对象在思想和行为上受到影响,进而得到提高。然而,当微信这样的传播平台出现后,大学生更加关注网络信息,这些信息包括朋友圈发布的信息,或者关注的公共平台发布的信息等,这些信息的内容可能是与传统思想政治教育内容相违背的,“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做大学生的思想工作就必须懂得它们的爱好,就要掌握他们追捧的这个工具——微信,从而提高大学生思想教育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5]如果还用以前的方式强制性灌输给学生,必然会带来适得其反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