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研究的意义
由于我国利率市场化的进程较西方发达国家起步晚,我国银行又长期受利率管制的影响,使得相应的研究比较缺乏,研究的层次和内容较浅,缺乏成熟的理论来指导。目前,我国正处于市场经济发展的关键时期,可在利率市场化的进程中,却遇到了商业银行自主定价权弱以及贷款定价脱离市场供求状况等障碍。因此,在利率市场化的条件下,研究银行的贷款定价有着重要的意义。在理论方面,通过增加该方面的研究来使得相关的理论趋于成熟,使得相关的理论基础更加坚固,进而能够用成熟的理论指导进一步的研究。在现实方面,通过该项研究,试图推进一项符合我国银行经营特点的贷款定价公式,能够制定出科学合理的价格,推动利率市场化的进程,加快与国际银行接轨的步伐。
2 文献综述
2.1贷款定价的基本概念
2.2贷款定价的理论依据
2.2.1信贷配给理论
2.2.2利率的逆向选择
2.2.3利率决定理论
2.3贷款定价的基本模型
2.3.1成本加成模型
2.3.2价格领导模型
2.3.3客户盈利分析模型
2.3.4基于RAROC的贷款定价模型
3 利率市场化进程中我国贷款定价的现状分析
3.1我国利率市场化改革的概述
利率市场化是指金融机构在货币市场经营融资的利率水平,包括利率决定、利率传导、利率结构和利率管理的市场化。实际上,利率市场化是将利率的决策权交给金融机构,由金融机构自己根据资金状况和对金融市场动向的判断来自主调解利率水平。但是利率市场化并不意着完全的利率自由化,而是将利率的决定权交给市场,由市场主体自主决定利率。随着我国金融市场的进一步发展,以及国际上一些发达国家利率市场化改革取得的成效,加快利率市场化的步伐就成为了人们重点关注的对象和新一轮金融改革的重点。同时利率市场化也是提高我国金融市场化水平的重要一环,因此有必要加快实施的步骤。论文网
相对于西方的发达国家,我国利率市场化改革的起步较晚,到1996年才提出要进行有计划有步骤的利率市场化改革,整个改革的过程遵循“先外币,后本币;先贷款,后存款;先长期、大额,后短期、小额”的基本思路。自此之后,先后建立了全国统一的银行同业间拆借市场和银行间债券市场,实现了同业拆借和银行间债券利率的市场化。虽然提出了要加快利率市场化的步伐,但实际上1998年以前,我国的商业银行基本上没有贷款定价权,而且政府在制定贷款利率时还是主要考虑宏观经济调整的需要。从1998年到1999年,央行连续两次扩大贷款利率浮动的幅度,最终使得贷款利率的最高上浮幅度由10%扩大到30%。2000年9月,放开了外币的大额对公存款。2007年1月4日,中国人民银行开始公布上海银行间同业拆放利率(SHIBO),并将其命名为官方基准利率。自从1996年后所采取的一系列的政策和措施为商业银行逐步获得自主贷款定价能力提供了较为广阔的发展空间和环境。从根本上来讲,是利率市场化赋予了银行自主定价的权力,银行需要实现由原来的准政府机构向完全市场化的金融服务企业职能的回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