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部分:结论。
2 汽车金融市场信用风险分析
2.1 汽车金融的运作模式
在国外,从事汽车金融服务的机构包括商业银行、信贷联盟、信托公司等金融机构,同时也包括汽车金融服务公司等非金融机构。我国从事汽车金融服务的机构主要是商业银行、经销商和非银行金融机构。来.自/751论|文-网www.751com.cn/
我国汽车金融的运作模式主要有三种:以银行为主体的“直客模式”,简称银行模式;以经销商为主体的“间客模式”,简称经销商模式;以非银行金融机构为主体的“间客模式”,简称汽车金融公司模式[13]。
2.1.1 银行模式
以银行为主体的“直客模式”是指由银行负责对消费者信用进行调查和评定之后,与消费者直接签订信贷协议,消费者根据协议中授予的信贷额度在市场选购汽车。由于我国商业银行网点分布广,同时非银行金融机构业务限制等因素,商业银行目前是国内汽车金融服务的经营主体,市场占有率较高。
在“直客模式”中,银行是中心,银行指定律师行出据客户的资信报告,银行指定保险公司并要求客户购买其保证保险,银行指定经销商销售车辆。在这一模式中,风险由银行与保险公司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