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互联网金融的合作监管研究对象的角度,唐清利(2015)通过研究认为互联网金融是市场的产物,其具有逃离正规金融监管的倾向,因此必须选择政府与市场相结合、公私合作监管的模式,只有这样才能实现有效监管。并分析国内外理论与实践的发展,将创新其监管模式成为应对互联网金融风险的选择,提出政府与市场合作模式。
二、我国互联网金融发展现状及面临的风险
(一)互联网金融发展现状
1. 互联网金融发展规模来!自~751论-文|网www.751com.cn
我国互联网金融与实体经济一直息息相关,我国互联网金融的立足点一直都是与实体经济相结合,第三方支付、鼓励小微企业,帮助小微企业以及 个人贷款等。在我国,互联网金融的定义很广泛。通过互联网进行交易,均可称之为互联网金融,线上消费线下提货的交易模式,也是互联网金融的重要组成部分。其使用支付宝、微信等便捷的第三方支付的消费模式,使其得到很快的发展;众筹、宜人贷、陆金所等借贷平台,也为小型融资者带来了福利,也为百姓提供了一个理财的渠道;一些传统的金融机构为了跟上时代潮流,也融入到互联网金融的大浪潮中,各种手机APP的推广,在线转账、交易甚至开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