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委托代理理论的研究委托代理理论是过去30年里契约理论最重要的发展之一。它源于20世纪40年代,委托代理概念的提出,最早是为了研究现代公司的治理结构问题。从著名经济学家米恩斯和伯利在1932年在《现代公司与私有产权》中提出的“管理权与控制权相分离”命题以来,委托代理问题就成为了公司治理研究的重点。现在委托代理理论己广泛地应用于经济、会计、金融、供应链管理和市场营销等诸多领域。43897
詹森和麦克林将委托代理的关系定义为:“委托方委托代理方根据委托方利益从事某些活动,并相应地授予代理方某些决策权的契约关系”。从经济的角度出发,凡是市场参与双方所掌握的信息非对称,那么这种经济关系就可以被当做是委托代理关系。其中,拥有私人信息的一方称为“代理方”,不具有私人信息的一方被称为“委托方”。代理方比委托方拥有更多的信息和专业化技能,委托方利用代理方的知识和技能弥补自身的不足,从而更好地完成业绩,增加效益。
张维迎(2004)在《博弈论与信息经济学》中提到,在委托代理关系中,因为信息的不对称会引起两种问题:一是由于事后隐藏行动或信息的“道德风险”问题。假设委托方与代理方在签订契约时各自拥有的信息是对称的,但签完契约后,委托方无法观察到代理方的某些行为,或者是由于外部环境的变化仅被代理方观察到。这个情况下,代理方在有合同保障之后,从而可能采取一些不利于委托方的行为,导致委托方的利益受损。二是由于事前信息不对称引发“逆向选择”问题。委托方在选择代理方时,代理方掌握了一些委托方所不知道的信息,而这些信息可能是对委托方是不利的,代理方因此与委托方签订了对自己更加有利的契约,致使委托方的利益受到损害,这种信息的不对称的决策导致了“逆向选择”问题的发生
因为委托代理问题的存在,委托方就必须建立一套有效的监督机制和激励机制来减少委托代理问题毕业论文,让代理人的行动不偏离委托人追求的利益。砝码(1980)指出可以通过代理方的市场声誉来督促代理方努力进行工作,因为代理方市场会对代理方的行为产生相应的约束作用,提高其违约造成的成本。平狄克、鲁宾菲尔德(2009)认为可以建立委托代理框架中的激励机制,当直接衡量努力结果不可能时,奖励高水平的努力结果的激励结构能够使代理人追求所有者设定的目标。
委托代理问题在经济社会中大量存在,只要当事人双方之间存在着信息的不对称性,就会引发委托代理问题,如公司和员工之间、市场上买方和卖方之间等都存在着各种委托代理问题。
关于电子商务外包服务的研究
根据2007年我国发布的《电子商务发展“十一五”规划》显示,将电子商务服务定义为基于网络的交易服务、业务外包服务及信息技术系统外包服务。电子商务业务外包服务是传统企业需要开展电子商务这一市场需求而产生的一种新型商业服务。
马小龙等(2010)在《中小企业电子商务服务外包的研究》中指出电子商务服务外包是指企业以合同方式委托专业的电子商务服务商为其提供全部或部分的信息技术、产品或服务功能,提供以网站建设、推广和贸易为重点,相关服务为辅助的一系列服务。
李立威(2012)在《中小企业电子商务服务外包模式及影响因素剖析》中指出*751`文~论|文/网www.751com.cn,一方面越来越多的中小企业希望运用电子商务提升企业竞争力,另一方面又受到电子商务专业人才缺乏、投入成本高等问题的限制,所以选择电子商务代运营公司来帮助自己开展电子商务相关业务,以节约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