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平实浅近,崇尚自然,以情补理
欧阳修的政论文给人的第一感觉是明白晓畅,少用典故,平易浅近。在欧阳修的上行文中,未见有过生硬晦涩之词,大部分采用口语化,用词亲切,言语中还透露出对上级的关心和维护,读起来如沐春风。如《论元昊来人不可令朝臣管伴劄子》中,“等是不和,何必自亏事体?不若急修边备,以图胜算,”,好似一位老友在劝导之余出谋划策,一下子拉近了君臣之间的距离,令人易于接受。这在他的劄子和状中是常见的,读起来颇有以情补理之感。
在策论中提意见时,有谏官习惯用告诫的口吻,这种方式皇帝即使最后接受也会心存芥蒂之意。在历经被贬后,欧阳修也一改刚入仕之时的“愤青”做法,多采用“如果是我”、“在我看来,不如……”等建议式句型,使皇帝更易于接受。比如《论河北守备事宜劄子》:
以臣思之,莫若精选材臣,付与边郡。
若秋风渐劲,陛下试思边郡之臣,谁勘力战?
在对皇帝表示充分的尊重之余,循循善诱,对皇帝最终的决策加以劝诱,不浮夸,不造作,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在这一点上,欧阳修可以说是一个情商高手。
同时,我们也可以看到,欧阳修行文十分精简,毫无拖沓之感,但却又“文简而意深”,寥寥几句将自己的意图交代清楚,一改北宋初年堆砌、冗杂的语言, 为当时乃至以后的公文树立典范,整个朝堂上摒弃了艰涩怪诞的太学体,更多的注重到内容上来,讲究务实的精神。
(二)主张“简而有法” ,骈散相融
一直以来,“简而有法”是欧阳修创作的理论主张。欧阳修的简而有法有两层意思,除了之前提过的语言简练、文字简化外,另一个是指结构上的“简而有法”,即在写作时以写大节为主的特点。“其大节乃笃于仁义,穷达祸福,不愧古人。其事不遍举,故举其要者一两事以取信。” 这是欧阳修在《论尹师鲁墓志》中给出的“法”:在抓大节、举要事的基础上进行文字简化。
在追求“简而有法”的效果时,欧阳修并不是一地将简与繁死死限定,而是将二者进行适当的配合,促成对文章的气势进行调节,调节政论文中的情感强弱,以达到振聋发聩的作用,也能达到一定的韵律之感。在这一点上,主要是依靠句式和文法来完成的。一般来说,字少时气势“促”;反之则字多。但欧阳修政论文中的字多也并非啰嗦,而是切合文境的需要调节,如《原弊》:
下之用力者甚勤,上之用物者有节,民无遗力,国不过费,上爱其下,下给其上,使不相困。一夫之力督之必尽其所任,一日之用节之必量其所入,一岁之耕供公与民食皆出其间,而常有余,故三年而余一年之备。今乃不然,耕者,不复督其力;用者,不复计其出入。一岁之耕供公仅足,而民食不过数月。甚者,场功甫毕,簸糠麸而食秕稗,或采橡实、畜菜根以延冬春。不幸一水旱,则相枕为饿殍。此甚可叹也!
句式有长有短,繁简得当。开端是长句,平铺直叙古代百姓与政府互相移用的情形,至“今乃不然”起开始句子稍促,痛陈北宋年间农民食不果腹的情形,增强了悲壮的情感基调,引起读者的强烈共鸣。
其实,欧阳修所提倡的“简”并不是对骈文的完全否定,只是基于北宋初期对骈文一追求华丽的繁文缛节的摒弃,他对骈文的态度较韩愈而言显得更为客观。他在《论尹师鲁墓志》中说:“偶丽之文,苟合于理,未必为非,故不是此而非彼也。” 指出文章是否优秀与样式没有必然的因果关系,实际上,欧阳修的文章“吸取前代古文和骈文的优点,既避免了古文质朴单行容易造成的力羼气短,理胜于辞的缺点,又克服了骈文繁缛华丽,文不达意的弊端” 如《朋党论》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