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秦汉时期“乐府”的含义
“乐府”最早出现于秦代,据《通典·职官七》记载:“秦汉奉常属官有太乐令及丞, 又少府属官并有乐府令、丞。”[2]以上材料证明,乐府在秦代是一种音乐机构,主要负责制造乐器,管理俗乐。秦代的中央机构中有两个部门与音乐相关,分别是隶属奉常的太乐与隶属少府的乐府。1977年,考古队员在西安秦始皇陵发现的秦乐府钟上带有“乐府”字样的封泥,证明了乐府是秦的音乐机关。秦朝只持续了短短十四年,又遭遇秦末战火的焚毁,乐府活动记录留存很少,但据文献记载:“所得诸侯美人钟鼓,以充入之(咸阳)。”[3]“妇女倡优,数巨万人,钟鼓之乐,流漫无穷。”[4]可知秦代乐府规模可观。
汉承秦的中央集权制,也沿用了其乐府制度。文献记载:“高祖过沛诗三侯之章,令小儿歌之。高祖崩,令沛得以四时歌舞宗庙。孝惠、孝文、孝景无所增更,于乐府习常肄旧而已。”[5]由此可知,汉初乐府与秦一脉相承,演奏的曲目与其职能都与秦朝类似,少有发展。汉初乐府制订的乐章形式枯燥古板,且语意艰深,晦涩难懂,难以配合新采集的乐调,自然不能满足王公贵族们对“新声”的渴望和要求,为了将曲辞融入新乐调,扩展乐府诗歌的容量,就需要广泛采集民间精彩纷呈的歌谣,包括乐调和曲辞,配合古曲,创造新声供宫廷聚会使用。到汉武帝时期,社会逐渐安定下来,疆域有所扩大,与其他国家的沟通加强,这就使得邻族不同风格的音乐也有机会传到内地来;其次,汉武帝采取罢黜百家,独尊儒术的方式来巩固政权,如此一来,“制礼作乐”便成为用来称颂承平盛世的一项举措,统治者也可以从映射出世间百态的民歌中了解一些社会与民生问题。因此,公元前112年,汉武帝扩大了乐府的规模,强化了其职能,从此乐府作为朝廷的音乐管理部门被确立下来,其地位得以提升。[6]乐府建立之初,它的任务除了管理制造乐器,还包括收集全国各地的民间音乐、诗歌,并对其进行整理、改编,使之适应上层统治者祭祀、宴飨的需求。《汉书·礼乐志》云:“武帝定郊祀之礼乃立乐府,采诗夜诵以李延年为协律都尉;多举司马相如等数十人,造为诗赋,略论律吕,以合八音之调,作《十九章》之歌,以正月上辛,用事甘泉圜丘,使童男女七十人俱歌。”[7]由此可知,汉武帝时期乐府规模扩大,具有专门的文人学士和演出团队为其服务,有了一定的系统性。乐府的具体任务包括搜集歌辞,训练乐工,制定乐谱和器具,并兼具部分制定与教授雅乐的职能。乐府的歌辞除了司马相如等御用文人创作的来歌颂太平盛世之作外,还广泛采集民间歌谣,这些歌谣蕴含着诗人真实的生活经历和丰富的思想内容,正是因为乐府的采诗活动,才使得大量民歌得以保存并流传下来,这为其后的文学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西汉经历了一百多年的发展,到哀帝时期,由于土地兼并等问题使得社会矛盾激化,加之政权腐败,国力日渐衰微,在这种情况下,汉哀帝决定裁减乐府人员,缩小乐府规模,他将当时音乐官署中的829人罢免了441人,这些被裁除的都是负责收集整编民间歌谣的乐府之人,留下的388人则是管理雅乐的太常之人。[8]
东汉初期,政治经济相对稳定,社会日趋繁荣,因此东汉政府又重新设立了乐府机构。据《唐·六典》记载:“后汉少府属官有承华令,典黄门鼓吹百三十五人。”[9]承华令即为乐府,据《汉书》记载:“黄门”是与乐府关系密切的朝廷机构,包含广泛的音乐类型,黄门鼓吹乐带有浓厚的娱乐性。由此可知,西汉时期哀帝虽然罢免了乐府,但是并没有彻底将其消除,而是使其以另一种形式发展,加之乐府与黄门的关系可推测出西汉乐府的职能到东汉时期由黄门延续并发展下来,但由于两汉时期社会的发展水平与统治阶层的音乐理念不尽相同,所以此时音乐机关的职能也随之改变,主要负责采诗以供统治者施行教化和自身娱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