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俗习惯,是指在一个社会共同体之中,男女双方自觉地缔结婚姻契约之前以及过程 中,乃至婚后生活中的有关仪式、行为、价值观等具有规范性和约束性的元素的总和。婚 俗习惯一旦形成,便会对社会主体的相关行为产生约束和规范作用。早在西周“父母之命, 媒妁之言”便是重要的婚俗之一。《礼记·曲礼》中写道“男女非有行媒,不相知名”, 在宗法制下,子女的婚姻大事须由父母主持,并通过媒人撮合,否则,婚姻便是不合礼法。 除此之外,民间还形成了“纳彩、问名、纳吉、纳征、请期、亲迎”的“六礼”制度,作 为婚姻的必要程序。这些婚俗习惯,贯穿于西周之后漫长的历史长河之中,沿袭于婚姻领 域之内,因此有着礼仪性、伦理性、社会性和传统性的特性。直至清朝末年,西方文明进 入中国,男女平等、婚姻自由的观点才逐渐融入婚姻习俗之中。
(二) 婚俗习惯的特征
首先,婚俗习惯的遵守有着自发性的特征。婚俗习惯的力量在于人们内心对于习惯本 身的遵守与认同,在这一点上它区别于制定法。国家统治阶级的制定法大多是由国家机关 制定而成,代表了国家统治阶级的意志。制定法依靠国家的强制力保障实行,而习惯的遵 守往往是依赖人们内在意志的自我规范。来.自/751论|文-网www.751com.cn/
其次,婚俗习惯具有传承性。习惯的产生,并不是依靠着个人或组织的强制力,而是 在人们的日常生活中自然地形成,并在为广大群众所认同之后,婚俗习惯才得以存续。婚 俗习惯产生于生活之中,是每个人、乃至每个群体对于生活的经验的积累,在一代代的传 承之中,不断地演变而形成的。由于历史生活本身是有延续性的,所以婚俗习惯自然也有 着传承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