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名人广告的特征,经查阅、参考各种资料,本人总结如下几点:
1、名人增加注意力
名人是公众人物,他们的行为举止大部分都被媒体曝光在公众下,对崇拜他们的粉丝而言名人比普通人更具有影响力和号召力。广告有名人的参与会丰富广告内容的色彩,能够使受众在看见名人的同时不自觉的记下了它所代言的产品,从而拉近了产品与消费者的心理距离,其最终目的是促进产品销售。
2、增加品牌的记忆、可信度源[自-751^`论/文'网·www.751com.cn
显而易见,名人群体是一类非常特殊的社会群体,“名人”是一个褒义词,是普通民众所推选出来的被大家所公认的具有某种代表意义的群体,通常名人在某些领域内具有专长或者是具有某种权威,例如体育界的明星、演艺界的大师等,由于受到公众视野的关注,实际上是处于一种潜在的监督之下,在这种监督下名人的一举一动都会被大家所熟知,因此为了维护自身的形象名人都会以身作则,普遍被视作是诚信、勤劳等的代名词。因此名人对广告进行代言,无形中就将自身的诚信、知名度转嫁到产品上,因此可以增加产品品牌的可信度,也更容易被人们熟记。
(二)名人广告的原则:
1、共生原则
所谓共生原则是指名人和其代言的广告之间相互影响,首先二者存在共生共存的关系,名人一旦出现一些负面的现象无疑会对其代言的广告产生负面的影响,而广告公司出现不良现象无疑也会对名人的个人声誉造成影响。其次是品牌个性和名人自身的性格存在很大程度上的契合,或者广告品牌所要表达出来的价值观至少有一方面要与名人的价值观相同,只有这样才能称得上是成功的名人广告,例如著名运动员代言的广告一般都是与运动相关的产品广告,而不会是其他类型的广告,这样才能符合运动员自身的个性,打造广告的品牌个性更为有效的发挥出广告最为本质的传播信息的作用。[1]
2、冰山原则
广告营销理论包括四个方面(4P),呈现给消费者的往往只是其中一个即广告,广告形式最为直接,而且处于广告营销的最前端,但是仅有这一个也不能支撑起整个营销理论。如果4P比作一座冰山,那么广告是冰山表面上的一部分,上部分每个人都可以看到,是冰山的最美丽的部分。消费者看到最多的是企业的广告,对消费者来说是最令人印象深刻的企业广告产品,其他渠道,价格和是隐藏在水下面的,消费者难以看见的,但在实际消费能感觉到。在实际的广告营销效应中冰山下的其他三个方面产生的广告效应远远要超过冰山上面的一个P(广告)发挥出的作用。[2]
3、黑马原则
具有不同的影响力的名人能够对代言的广告产生的影响存在巨大的差异,形象来说,选择名人做代言就如同投资股票,有时难以对股票作出评估。举例如下:
绩优股像刘德华,张学友,等。他们是许多产品的代言人,有洗发水,服装,电器,电脑,和房地产。强大的自身影响力可以支撑起几乎和自身性格完全无关的产品广告,甚至会出现这些名人代言的广告完全看不懂的状况。他们所代言的品牌已被他们的光芒所覆盖。选择这样一个明星只能做广告的大品牌,不适合中小型企业,否则只能是为明星做广告而不是为品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