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广告发布者来划分,可将公益广告分为三种。第一种是媒体自身直接制作发布的公益广告,如电视台、报纸等。中央电视台就时常发布这一类的广告。比较著名的有“妈妈洗脚”,“FAMILY”等公益广告。这是媒体负有的政治责任和社会责任。第二种是由社会专门机构发布的公益广告。比如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发布过“保护文化遗产”公益广告,这类公益广告多数与发布者肩负的职能有关。第三种是企业发布制作的公益广告。譬如可口可乐公司制作的以可乐瓶盖作硬币,为赴异地他乡打工的人们提供与家人通话机会的电话亭。企业制作公益广告传扬公益力量,也树立了自己良好的社会形象。
按广告载体来划分,公益广告可分为媒体公益广告和户外广告,媒体公益广告包括投放在电视、广播、报纸等媒体上的广告,户外广告则包括站台、路牌、车身等上面的公益广告。
按题材内容来划分,可分为政治政策类,节日类,社会文明类,健康类,社会焦点类。政治政策类如改革开放20年、欢庆国庆50周年等;节日类如“劳动节”、“母亲节”等;社会文明类如爱护环境、节约水资源等;健康类如反对吸烟等;社会焦点类如扫黄打非、建设希望工程等。
(二)互动型公益广告的内涵
互动型公益广告是指广告画面外的物体需要参与,使人物或者事物同广告内容进行互动,从而将公益的理念传达给受众,使所宣传的信息能够对受众进行道德疏导的一种广告形式。
互动型公益广告是公益广告众多形式中的一种,由媒体直接制作发布和社会专门机构发布执行的相对较少,大多是有企业发布制作的商业性互动型公益广告,更多的则是发布在车站,巴士等户外媒介的广告。其内容也多是宣传公益理念,保护环境,爱护动物或者反对家暴虐待之类。文献综述
即便年年都有许多公益广告的宣传,也有许多关于广告方面的比赛,还有各种官方和民间的公益活动。但是,确实能够让人们在大受震动的同时进行自我反思,让人反省自己行为的公益广告则并不多。公益广告中互动元素的应用使人们通过设计师精心设置的一些巧妙的互动元素,能够主动地关注审视人与社会的关系,人与自然的关系,这些互动设计元素中可能会涉及到一些“暴力”,“血腥”,“政治讽刺”的因素,但是他们掌握的力度又不轻不重恰到好处。[1]
(三)互动型公益广告的形式
互动型公益广告与一般的互动广告在形式上相差无几,以媒介为载体,包括互动媒体和传统媒体两大类,而具体到表现和实施形式上的话可作以下划分:互联网广告,数字电视广告,新媒介载体广告。这些广告形式都可区分为需要受众参与互动和不需要受众参与互动两种。还有一种电波广告:包括电视和电台广告;平面广告,比如报纸,杂志,户外等媒介上无需受众参与的广告。[2]
而对于现今的互动型公益广告来说,最常见的载体仍是户外媒介。如站台,车身,高炮以及特设在户外的广告牌等。
这是矗立在韩国街头的一块广告牌,一片空白的板上有两个人形黑影,一个状似大人,一个状似孩童。而大人正手举酒瓶状的物体,身体前倾;孩童两手微举,弓腰曲腿,像是在害怕和躲避大人的袭击。在这块广告牌的正前方有一束强光,当行人走过时便会把行人的身影投射到广告牌上。如果行人做出一些动作,就会形成阻挡暴力的大人或者保护脆弱的孩童的画面。这个广告的意义在于呼吁人们勇敢阻止虐童事件,孩童作为社会中的弱势群体,理应受到社会的保护。来.自/751·论|文-网·www.751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