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入90年代,项目管理领域学术活动活跃,项目管理的理论和方法进展很大。项目管理在理论上形成了复杂系统的决策和各种资源配置与控制的运行理论;在方法上,形成了有效的随机网络和风险评审技术,与计算机结合起来开发了专用软件,形成了项目信息管理系统(PMIS)[12]。在1996年美国项目管理学会推出“项目管理知识体系”,包括了已经被公认、正在广泛应用的传统经验和在某个领域开始使用的先进技术与创新,如今项目管理知识体系已经从96版发展为2000版,大大提高了其内容深度和广度,是现代项目管理领域公认的宝典[13]。
从项目管理的发展历程可以看出项目管理能成为一门新兴学科,成为科学管理的一部分,得益于成功管理理论方法与实践的结合。现在新技术、新方法不断出现,相信未来项目管理在理论和方法上会有更大的发展。
2 国内对工程项目管理的研究
新中国成立以后,随着国民经济和工程建设事业的发展,我国科学家对工程项目管理进行了不断地研究探索。但考虑到我国当时处在计划经济体制下,工程项目管理科学理论上一般都是学习应用苏联模式。直到1987年改革开放以后,我国根据工程建设的领域改革首先从国外引进先进的项目管理理论开始,结合建筑企业管理体制改革,推行招投标制度、“三项制度”等,逐渐形成了我国工程项目管理理论体系[14]。于此同时在全国范围内积极开展实践和教学研究活动,在理论和实践应用上都取得丰硕的成果。
(1)起始阶段——鲁布革工程
鲁布革水电站工程是我国第一次利用世界银行贷款,并按世界银行规定进行国际竞争性招投标和项目管理的工程,鲁布革工程是创造了著名的“鲁布革冲击”,对我国建筑行业产生了广泛而深刻的影响[15]。
(2)基本形成阶段—确立“三项制度”
1984年全国建设工程领域以鲁布革工程为改革契机,广泛推广“鲁布革经验”。国务院颁布规定在全国范围内推广工程招投标制度,在很短的时间内,招投标制在全国工程建设领域就确立起来。
1988年建设工程监理制度开始推行,建设工程监理制度主要是由项目法人通过招标或委托的方式选择一个具有项目监理资质的法人对施工合同进行管理的制度[16]。我国推行建设工程监理制度加快了工程项目管理的专业化和社会化进程,促进了工程项目管理水平的提高。
1992年11月国家发改委颁布了《关于项目实行业主责任制的暂行规定》,标志着项目业主责任制的正式推行,项目业主是指由投资方派代表组成,从建设项目的筹划、筹资、设计、建设实施直至生产经营、归还贷款及债券本息等全面负责并承担投资风险的项目管理班子[17]。项目业主责任制在工程建设领域的推行,适应了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有利于转换建设项目投资经营机制,提高投资效益。
经过十几年的发展“三项制度”的基本形成,标志着我国建设工程管理体制的改革和工程项目管理发展到了一个新阶段。
(3)完善阶段—“代建制”的兴起
进入21世纪,首先是我国在上世纪推广的“三项制度”在实践探索过程中不断完善。其次在国际范围内广泛应用的CM、EPC、PMC、Partnering等项目管理模式受到我国建设行业有关部门和建设企业广泛关注、应用和研究。“三项制度”在实践运用过程中,其存在的缺陷逐渐暴露出来,行业专家在结合新引进的管理模式的基础上根据我国的基本国情,提出推广应用“代建制”。在2004年由国家发改委起草、国务院通过了《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其中明确提出对非经营性政府投资工程项目加快推行代建制[18]。代建制是指政府通过招标的方式,选择专业化的项目管理单位即代建单位,负责项目的投资管理和建设组织实施工作,项目建成后交付使用单位的制度[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