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者邱妘(1998年)、叶少锋(2000年)、康新贵(2010)认为折现率应当在无风险报酬率的基础上,加上与企业相关的风险确定。
王少豪(2005年)认为,随着我国的证券市场的不断发展和完善,资本资产定价模型中的很多参数获得的条件已经成熟,应该使用该模型确定折现率,但他也同时指出,采用该模型并不是一个照搬照抄的过程,应当从各个方面进行进一步判断[5]。
高波(2003年)、林志伟(2005年)的观点是参照资本资产定价模型确定评估过程中的折现率,高波提出使用 这个系数间接计算企业Beta值。而林志伟则建议采用 来估计Beta值。
周海珍(2001年)的观点是在我国目前的资本市场,并不适合采用资本资产定价模型来确定折现率,同时建议从三个角度考虑折现率:①从投入角度分析折现率,即采用国外的WACC模型;②从产出角度考虑,一般采用资金利润率来反映;③对企业进行风险利率分析,一般认为,折现率包含无风险利率、风险利率和通货膨胀率。
田琦、蒋德锋(2004年)也提出一种修正方法:
赵强、苏一纯(2001年)、邓英(2004年)则认为,在企业价值评估中确定折现率时,应当保证企业的收益额与折现率口径相互匹配。
谢虹、郑炳南(2007年)则从企业价值评估委托方的角度考虑折现率的确定,他们认为折现率的确定不应完全根据委托方的意愿来决定,但作为受委托的评估机构,采用的评估参数应该考虑委托方的需求。当资产所有者为委托方时,可根据行业平均资产收益率确定折现率;资产购买方为委托方时,可参考资本资产定价模型和加权平均资本成本模型确定折现率。
从动态的角度看:
许人文(2007年)、汪永兰和贾思媛(2010年)都认为企业的未来各年中的债务和股东权益在不断变化。导致了目标企业预测其内的资本结构是处于不断变化之中的,在确定折现率时应当考虑这种变化,资本结构的变化必然导致了企业的权益资本成本和加权资本成本的变化,因此预测期内的折现率也是变化的[6]。
徐寒(2006年)认为资产的寿命期内,资产要经历一个从不成熟到成熟直至退出市场的过程,在不同的阶段,其实现在的收益额面临的各种风险都是不同的,折现率的取值应该体现出由高到低的过程,应是一个变动值而不应是一个固定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