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学术届的国企改革理论多是基于西方的经济学基础,主张建立适应市场化和竞争性的现代企业制度,用责权制和职业经理人制度以去行政化,以期达到政企分开的最终目的。同时,在所有制形势和股权结构上倾向于向私有化和民营化靠拢,打破国有垄断地位,当然,这之中在具体的如何打破垄断地位的方式上又有较大的分歧。以上两个方面,对于前者关于国企在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和政企分开增强企业效率等问题上普遍达成了共识,这是因为我国从1993年开始国务院已经着手强调国企的科学管理和政企分开,现代企业制度的方向性已经明确,因此当下争论的重点主要集中在后者,即国企改革中对于产权改革的争论,以林毅夫为代表观点认为产权结构对于国有企业的改革没有阻碍作用,不管是私有经济成分还是公有经济成分都不能成为企业进一步发展的决定因素;而张文迎教授则坚持以国有企业的产权改革为中心,推行“国退民进”的大战略,认为国有企业实行产权结构改革从社会整体经济效益的角度看是有利的,也是必须施行的,以下就是两人的主要理论观点。
张文迎教授将企业的所有权和管控权比作成为一种契约关系,将企业的所有权分解成相对应的两个权力来解释说明其相关经济现象,即通过支配、处置、使用等手段达到对产生的纯利润得以操控的“剩余控制权”和索取利润剩余(或者其他社会剩余价值)的“剩余索取权”。他在肯定国有企业改革带来的激励制度的同时,任然认为国企的绩效表现的并不突出,只有通过国有企业的私有化形式才能解决国企在管理者选择上的不足。他通过创造的资本雇佣劳动假说对国企的治理和生产、经营等进行解释分析,对国企改革的评价角度从整个社会最终创造的财富总量增加与否来看待的,这种“卡多而改进”的理论模式,它的判断标准在于利益诉求方或者经济增长的一方所取得的经济效益是否要比受损利益(亏损方)一方的损失价值多,这样即使在这次交易(所有制变更)中有人得利有人亏损,但只要这一方式能产生更大的经济效益,对社会的整体发展来说也未尝不可。
林毅夫教授则认为影响国企效益不够突出的首要因素是环境制约和竞争体系的不完整性,以国外国企的改革实践为参考,私有化程度越高的国有性质(或国有控股)企业经营不一定就表现的突出和优秀,其治理困难和效率低下、亏损的现象仍然存在;相反,以新加坡为主要代表的国家经营的企业在提供就业和盈利等方面都做出了极大贡献,因此国企现今的改革措施应当集中在通过有效治理来完善市场、经理人以及资本交易等领域,以这三方面的规范化和制度化上努力,避免因为管理者个人素质和治理不力而产生的企业效率低下、资产侵吞和不正当占有资源等现象。对于国有企业在市场化的平等条件下竞争力弱于民营企业的问题,林毅夫教授把它归结为国企所负担有的政策性责任与义务,这种政策性极强的企业负担又可以区分为社会性政策负担和战略性负担,前者以社会保障、公共福利和企业待遇为具体表现形式,后者以国家必须发展的行业、保护性行业、涉及国民经济命脉甚至国防机密等领域为主。因为这两个负担因素的存在,国家不得不通过补贴、贷款以及其他政策性优惠给予经济上的扶持和援助,而政府在财政拨款等保护性措施的实施过程中又无法区分该企业是因为自身经营不善导致的经营困境还是因为上述负担而引发的经济需要。
对于上述理论,笔者在这里不持任何立场,对于实践中它们的具体表现优劣,本文将以实际国企变革历程为基础,通过数据和相关影响因素分析,阐明本人对于不同方面的具体态度。 国有企业文献综述和参考文献(2):http://www.751com.cn/wenxian/lunwen_1666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