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生代农民工概念界定“新生代农民工”一词最早是由王春光在 2001 年提出,之后,逐渐被其他学者使用,学术界也开始对相关问题展开初步研究。中华总工会也给出了新生代农民工的界定:新生代农民工一般是指20世纪80年代之后出生,并在具备劳动能力后在异地以非农就业为主,以工资收入为生活来源的农业户籍劳动力。之所以称他们为新生代农民工,一是因为他们出生、成长、工作的全过程都在改革开放后,他们与老一代农民工有明显的区别,有新的群体特征;二是按照现有的户籍制度他们仍然是持有农村户口但工作在城镇的产业工人。当前,关于新生代农民工的定义形成了比较一致的看法,指的是20 世纪80 年代以后出生,90年代中后期开始外出务工经商的农民工群体。目前,专家一般把新生代农民工的特征归纳为“三高一低”,即: 受教育程度高,职业期望值高,物质和精神享受要求高,工作耐受力低。45682
(2)和谐劳动关系构建
我国学者关于和谐劳动关系构建方面的研究仍处于探索初期,王志森(2005)将和谐劳动关系定义为“所谓和谐劳动关系,是指处于一定组织状态之下,相互沟通、依法协调、有序参与、积极有为、公平正义、和睦相处的劳动关系。”
马晋宇(2013)侧重从工会组织的建设方面探讨和谐劳动关系的构建,他认为,健全科学有效的工会机制是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基础,维护员工合法权益是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关键,员工素质能力提升和精神文化需求满足是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平台,加强和改进工会工作是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重要保障。
徐燕(2013)基于员工和组织双向视角,提出和谐构建劳动关系策略:企业的人性化管理、员工建立合理的心理契约、组织与员工的有效沟通。
郝永升(2013)基于对劳动合同与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研究提出论文网:为了构建和谐的劳动关系,我国企业要加强《劳动合同法》的学习,完善劳动合同管理环节,强化劳动合同履行环节管理,并充分发挥工会组织的作用。
施端银(2013)基于社会管理创新视角,提出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必须坚持以人为本、服务优先的理念,树立多方参与、关口前移的理念,并需要从社会管理创新的角度对政府、企业、工会等方面予以构建。
王亚霞(2014)认为,和谐的劳动关系是和谐社会的基础,针对当前社会劳动关系状况存在的问题,应该加强调整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之间的劳动关系,充分利用企业的调解机制,整合社会各方面的力量,加强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监管工作,规范劳动关系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做好“农转非未转工”人员社会保障工作是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重要环节等。
胡磊(2014)探讨了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中政府的行为提出,和谐劳动关系构建中政府应该依法调整劳动关系、提高劳资双方自主协调劳动关系的能力、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和谐劳动关系构建等三个方面。履行好依法调整劳动关系的规制者、提高劳资自治能力的促进者、动员社会力量参与和谐劳动关系构建的引导者等职能。
(3)我国新生代农民工劳动关系现状
王德强、贺佐勇(2010)基于现实考量,发现新生代农民工的劳动关系现状:人口流动较大、工资待遇较低、劳动安全卫生保障较差、休息休假难以得到保障。
冯海芳(2011)基于马斯洛需求理论探讨新生代农民工和谐劳动关系构建,得出我国新生代农民工劳动关系现状:新生代农民工同时在生理需求上、安全需求上、尊重需求上、社交需求上和自我实现需求上得不到满足,由此导致了劳动关系不安全、不平等、不稳定的矛盾。 新生代农民工国内外研究文献综述参考文献:http://www.751com.cn/wenxian/lunwen_4721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