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 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知识产权保护的现状
中国是一个历史悠久民族文化繁荣昌盛的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也在历史变迁中保留众多,资源丰富多彩,种类异彩纷呈。2003年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第32届大会上通过了《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各国在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方面方法众多,保护方式也各显不同,中国政府积极参与了解这些国家的保护工作,不断与各国交流与合作,加强我国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方面的不足,充分借鉴世界各国的成功经验。
1、 运用专利保护
专利权是指发明创造人或其权利受让人对特定的发明创造在一定期限内依法享有的独占实施权,是知识产权的一种。【10】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专利法保护主要将“非遗"中的传统手工艺、医药知识等传统知识纳入了保护范畴。但是因为在长期的历史变迁过程中,许多传承中绝大部分的“非遗”,都是一代又一代口传心授的,没有对外公布,导致这些“非遗”由于时代的发展使得其丧失了实用性等,大部分都无法达到我国专利审查所要求的“三性"标准,不能获得我国《专利法》的有效保护。 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知识产权保护模式研究(4):http://www.751com.cn/wenxue/lunwen_1806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