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兰州水污染事件中,官方媒体的突发事件报道被放在民主政治、公民知情权的话语体系中加以讨论。本可以通过合理议程设置来降低水污染的危害,却因为官方媒体的失语而加剧。
(二)一拥而上,媒体呈现“喧哗”状态
由于传媒通讯技术的发展,突发事件可以在各个社会群体间急速传播,很容易形成官方媒体对同一事件的重复关注,形成“你有我有全都有”的局面。官方媒体的一拥而上又促使传媒的议程设置功能偏离本意。“李天一案”从2013年2月一直持续到2014年2月审判书公布才逐渐淡出公众视野,时间之长出乎人们意料。据《中新网》统计,从案件揭露之初到3月17日,短短一个月的时间主要媒体共发表了495篇相关报道,《光明日报》撰文“别让红星‘罩’儿去战斗”,“‘唬’比‘虎’更可怕”;《经济日报》撰文“梦鸽申请公开审理:于情于理不合”;人民网撰文“9月‘审判月’法治精神在争议中前行”,《文汇报》撰文“李天一案背后的力量博弈”等报道,央视也连续几期专题报道关注此事进展。至于各地方官方媒体的报道更是无可计数。就案件本身具有的新闻价值,官方媒体的报道本属应该。可是在事件发展过程中,官方媒体过度渲染此案,舆论导向出现偏差,将一个严肃的社会新闻娱乐化。针对李天一的家世,定性为“星二代”、家教不严,转而讽刺老表演艺术家李双江生活作风问题。部分官方媒体甚至自诩民意代表,通过舆论干涉司法。“李天一案”中,官方媒体大规模、长时间的反复报道,虽然赚到了收视率、阅读率,获得丰厚收益,但是给李天一的家属带来巨大困扰,对司法审判造成干扰,违背了社会职业操守 官方媒体如何做好突发事件的议程设置(3):http://www.751com.cn/xinwen/lunwen_552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