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护工”一词最早是在日本提出,在文献研究中多被翻译成“介护”,主要对患者进行指导和帮助,协助患者走向正常化、自主化的生活。在日本护工被视为具有稳定性的,收入中等偏上的崇高职业。[4]29649
(一)国内相关研究状况
目前,我国现行的护工管理模式主要有三种:第一种是医疗机构管理,由医院护理部、医院后勤部门、医院的三产部门对护工进行管理和培训,保证护工队伍职业化、培训工作集中化、管理工作规范化。第二种是中介公司管理,由家政公司、保安公司、物业管理公司、专业护理公司等社会化赢利性机构对护工进行管理,减轻医院负担,明确公司、护工、患者三方关系[5]。第三种是自由护工模式,依靠亲戚、老乡介绍和指导工作,构建自己的内部社会关系网[6]。论文网
关于护工行业的管理还比较混乱,存在诸多弊端:护工职责与工作范围不清楚、护工管理部门不统一、缺乏系统培训系统、收费不够规范和统一、护工合法劳动权益无法得到保障等[7]。为此,国内学者做了许多关于护工管理的探讨,林玉霜提出应成立护工管理组织,由医院总务科、护理部、保卫科及护工管理公司共同参与护工管理[8]。林金丽、林凤阳提出护工行业的管理需社会职能和医院职能双管齐下[9]。张容、黄惠根提出护工管理应做到明确管理部门,统一管理;健全护工实用培训体系,提升护工素质;多方监督,人性化管理[10]。
关于护工的权益保护国内学者也做了许多探索,阎怡红认为护工群体的权益保障不仅要有政府的支持,工会组织的建立和非营利组织的介入可以使对护工的保护更加多元化[11]。朱庆华提出护工权益保护应完善立法和社会保障制度,加强执法监督力度,完善劳动关系,在农民工中建立工会组织,健全利益表达机制[12]。王红芳提出应规范护工的管辖部门,制定行业规范并给予政策扶持,对护工进行人性化管理以调动工作积极性[13]。
(二)国外相关研究状况
目前,国外关于护工的研究主要在于拓展护工的服务领域,如:急诊科和急诊转接联系中心的护工应用、老年人疼痛管理服务等。同时,许多研究也围绕在如何改善护工的管理方式,包括:如何提高护工的工作满意度、价值认同度、职业持久度等方面,并提出了一系列的改进措施,比如:采取加薪、改善组织气氛与督导行为、调整工作时间安排等,来提高护工的工作自主性。[14]
1.日本模式
日本的介护提供的服务范围包括:(1)协助常年住在设施中的老人,做好其生活照料工作。(2)设施通勤,类似日托、托老所中的生活照料 (3)居家服务:由设施的介护士或工作人员定期到老人家中为其服务 。介护士从医疗、购物、出行、饮食等各方面为老年人解决了日常生活遇到的问题。而无论是在设施内还是去居家服务,介护士均根据介护认定审查会和主治医师两次审定后所定的介护级别给予相应的介护。[15]
2.美国模式
美国护士分为注册护士、职业护士和助理护士三个等级,其中助理护士相当于我国的护工,主要负责患者的个人起居和卫生护理。助理护士至少要达到小学4年级以上的阅读能力,上满50小时理论课时和100小时临床课时,通过红十字会的护理技术考试取得证书才可上岗。[16]
3.德国模式
德国对于护工的培训体系相对完善,培训的内容包括人文政治知识、社会心理学知识、医药及护理知识,与此同时护工还需进行与理论学习时间一致的实习经验,理论与实践相结合,以提升护工的工作方法和管理能力。即使护工获得了相关从业资格证书,每年仍必须参加一定时间的进修,起到了提高护工护理质量和工作责任心的作用。[17] 护工职业认同国内外研究现状:http://www.751com.cn/yanjiu/lunwen_2497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