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 我国消防工作存在的问题及主要原因分析
目前,很多设计人员对国家规范和一些设计标准的理解不透彻不全面,容易导致疏散走道、前室、楼梯间、避难层及合用前室等消防场所的设计出现缺陷,埋下火灾隐患[8]。
建筑设计行业竞争激烈,设计单位存在人为压低设计价格以获取项目的状况,就这造成设计单位设计质量降低、消防技术标准体系不合要求等现象,设计问题经常发生:①总平面图未按要求对周边建筑性质、高度及层数、防火间距标识进行布局设计,存在不符合实际现场情况的问题,消防车畅通和防火间距不够的建(构)筑物在设计图纸中被忽视,这样会导致相邻建筑物的消防措施干扰,给火灾的发生埋下隐患;②在进行建筑图设计时,不按规范要求对建筑材料耐火性等级和燃烧性能进行选择,平面图布置不符合国家设计标准要求;③夸大消防设施给水设计,在实际施工时达不到设计要求,给消防工程实施带来困难[9]。
加强建设单位与设计单位、施工单位、消防管理部门的沟通与交流。所有参建单位应当积极主动地加强消防意识的交流,保障消防工程的落实到位,建立健全消防管理体系,保证消防工程能够顺利实现[10]。
消防法制建设不完善立法我国的消防立法工作尽管有了很大的发展,但还不能完全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需要,例如,政府的法律责任还不够具体,有关的政府职能部门和行业主管部门的消防工作职责还不够明确等;同时立法程序复杂,周期长,不能针对社会发展和执法过程中出现的新问题,及时有针对性地制定、修订和废除有关法规,导致部分法规或部分法规条款滞后于社会经济的发展[11]。
守法公民法制观念不强,守法意识淡薄。一些地方的领导,未能按照消防法的要求把消防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缺乏对火灾的危害性和做好消防安全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的认识,对本地区的消防安全工作重视不够,领导不力。一些企业负责人片面追求经济效益,忽视消防安全,有法不依,无视有关消防法规的规定,对未经审核批准的新建、改建、扩建项目,擅自开工建设;对没有建设配套消防设施、不具备安全条件的生产设施强行投入使用。更为严重的是,一些单位和个人受利益的驱使,知法犯法,铤而走险,阻碍消防措施的落实,对重大火灾隐患视而不见,久拖不改,致使重、特大火灾事故时有发生[12]。
消防安全责任制不落实在企业改制、经济转轨的过程中,经济成分、经营方式多元化。一些单位未能处理好经济与安全、生产与安全、效益与安全的关系,没有建立切实可行的消防安全责任制,有的单位虽然建立了但不落实,停留在书面上,形同虚设。随意裁减安全机构和安全人员,消防安全制度和措施不落实,消防设施文护不完善。在建设资金与消防安全投入发生矛盾冲突时,首先砍去的往往是消防设施,减少的是消防安全投入,企业自身的消防基础设施日趋薄弱,消防安全环境日渐恶化。还有些企业在租赁、承包过程中,消防安全责任制不明确,导致消防安全工作无人过问,出现空白区[13]。 国内外建筑消防安全研究现状综述(2):http://www.751com.cn/yanjiu/lunwen_3140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