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内幕交易民事责任这个问题,冯果(2000)主张对受害人予以私法上的救济,提出对于受害人的民事救济应当优先于罚金、罚款和没收非法所得。武汉科技大学金融证券研究所所长董登新(2014)在接受《证券日报》记者丁鑫采访时也强调目前震慑内幕交易需要进一步加码,认为民事赔偿方面还是缺少了集体诉讼机制,这样就使得利益受损方没有一个很强的声音和力量来作为支撑,并且导致散户的诉讼成本过高,进而使他们放弃民事赔偿。
内幕交易一直是热点话题,内幕交易问题研究不仅具有理论研究意义,也具有实践意义,对我国证券市场的发展影响深远,本文将在已有的研究基础上,从监管角度对内幕交易问题进行分析研究。 内幕交易国内外研究现状(2):http://www.751com.cn/yanjiu/lunwen_4669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