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节贫富差距的效果甚微
由于税率结构不合理,我国目前的税收在调整贫富差距方面起到的作用很小。依照正常情况,纳税的主力军应当是拥有社会财富较多的部分个体,但其实真正的纳税人其实是工薪阶层。崔治文,杜延军(2015)在《我国个人所得税的社会公平考量》一文中写到,这一阶层的所纳税额是个税总收入的46.4%,而之前提到的高收入者,只占总额的5%左右。因为对于他们来说,目前的税率结构范围还没有波及到他们的利益,目前我国的税率结构主要针对的是工资,存在着不公平、不合理的情况。
征收个人所得税国内外研究现状综述(2):http://www.751com.cn/yanjiu/lunwen_8001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