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综述
1.1 研究背景
目前,我国共公布了110个历史文化名城、290 个历史文化名镇、239个历史文化名村[1]。从近年来的保护发展趋势来看,我国城镇和乡村文化遗产保护体系,已经由文物保护单位、历史文化街区、历史文化名城扩展为文物保护单位和历史建筑、历史文化街区、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历史文化街区是城市历史文化遗产集中保存的核心地段,历史文化名城要求至少具有两条以上保存较好的历史文化街区,历史文化街区的保护是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的重要一环。而在此之前,我国历史遗产保护按照行政建制主要分为历史文化名城、历史文化名镇(街区),历史文化名村三个级别,其中历史文化街区与历史文化名镇属于同一级别。自2008年国家提出要重点保护历史文化街区以来,历史文化街区的保护地位日益突出。
我国历史文化街区的保护始于20世纪80年代,是历史文化名城保护体系中观层面的重要概念。历史文化街区是指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核定公布的保存文物特别丰富、历史建筑集中成片、能够较完整和真实地体现传统格局和历史风貌,并有一定规模的区域。作为城市游憩空间的一部分,历史文化街区具有独特的美学价值、文化价值、社会价值以及经济价值。我国于1986年正式提出历史文化街区的概念,2008年颁布《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规范了历史文化街区的利用与改造,强化了政府的保护责任,2015全国确定首批历史文化街区。对历史文化街区的开发保护一直是国内外研究的热点。当前历史文化街区的发展面临着诸多的难题,随着城镇化的推进以及和谐社会的构建,历史文化街区的研究具有重要的理论与实践价值。
1.2 理论研究
1.2.1有机更新理论
吴良镛教授认为城市从整体到细部应当是一个有机整体,在其《北京旧城与菊儿胡同》书中提出:“所谓‘有机更新’即采用适当规模、合适尺度,依据改造的内容与要求,妥善处理目前与将来的关系,不断提高规划设计质量,使每一片的发展达到相对的完整性,这样集无数相对完整性之和,即能促进北京旧城的整体环境得到改善,达到有机更新的目的”[2]。清华大学博士方可认为有机更新包括三个含义,即“城市整体的有机性”、“城市细胞(居住院落)和城市组织(街区更新)的有机性”、“更新过程的有机性”[3]。武联、沈丹提出在有机更新理论指导下751项规划原则,即“整体性原则”、“延续性原则”、“宜人性原则”、“阶段性原则”、“经济性原则”、“自发性原则”[4]。杨克明、林峰以温州庆年坊历史文化街区为例,通过对街区现状问题的分析,探讨有机更新理论在实践中的应用,并提出更新人口、梳理产权、改善空间和完善管理体制四大应对策略[5]。封华明在其硕士论文中提出对城市街区有机更新指数定量分析的方法,通过建立城市街区有机更新指数的量化评价模型,可以对城市街区有机更新项目进行期初、期中、期末各阶段量化分析和评价,也可以对不同的城市街区有机更新项目进行量化分析和比较[6]。
1.2.2 动态保护理论
同济大学的王林、王骏提出了“持续整治”的观点,强调整治、持续发展与长期持久三点结合[7]。郑利军在其博士论文中探究了我国历史街区保护中静态模式在实践中的表现、动因、弊端和危害,在此基础上完善了动态保护的概念,即“将历史地段的保护纳入与城市总体环境同步发展的范畴,将历史—现状—未来联系起来加以考察,求解它们处于最优化状态”,提出了历史街区动态保护的框架,并从基础设施、开发政策、经济建设等动态保护方面进行了阐述,同时针对历史街区内新旧建筑协调的方式提出了模糊设计理念[8]。谭佳音认为我国近几年历史文化街区的动态保护存在以下三种代表性模式:“上海新天地”模式、“菊儿胡同”模式和“周庄模式,并对这三种模式进行了比较分析[9]。郭江永等人以保定古城中心历史街区为例,从城市规划、城市管理、社会经济发展、城市空间设计及历史建筑保护几个方面提出了保定古城中心历史街区动态保护的策略[10]。 南京市颐和路公馆区景观更新设计(2):http://www.751com.cn/yishu/lunwen_1954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