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世纪60年代的韩国,农业落后,城乡差距拉大,农民收入低。于是在1970年,韩国政府为了改变农村面貌,开始倡导“新村运动”。“新村运动”可划分为3个阶段:前十年,着力于改善农民的生活生产条件、改善农村基础设施;1981年以后的十年,着力于调整农业结构,实现农民增收,缩小城乡差距;1991年至今,则致力于城乡一体化发展。
与上一节的日本“造村运动”相比,“新村运动”建立于政府收入低与农民自力更生的基础之上,实现了农村低成本推进跨越式发展的典范,具有很大的借鉴意义。
1.2.3 德国的“村庄更新”
德国与日韩相比国土面积广阔,农业发展水平位居世界前列。“村庄更新”始于20世纪50年代,着重于农地整理。70-80年代,已经基本实现现代化的德国在乡村更注重村庄对内、对外的合理交通规划,关注村庄的生态环境和文化。90年代以来,德国农村建设融入了可持续发展理念,注重生态、旅游、文化、休闲、娱乐等价值,并将其与经济价值相结合。其主要目标是“更新传统建筑;扩建村庄基础设施;将村庄与周边自然环境协调起来;因地制宜发展经济;帮助乡村社区持续发展”。
1.2.4 荷兰的“农地整理”
荷兰土地低洼,有五分之一的国土由围海造田而来。早在20世纪50年代,荷兰的城镇化率就超过了80%。60年代以后,随着经济的好转,大批荷兰城市居民开始由城市中心迁往郊区。荷兰城镇化面临的主要问题是如何在城市区化过程中保护周边乡村农地经营的规模化和完整性,以此调整农业结构。
“农地整理”是荷兰解决农村发展问题的核心工具,几乎所有的农村建设和农业开发项目都要依托农地整理进行。荷兰的乡村建设是一个多目标的体系,例如:推进可持续发展的农业,提高自然环境景观的质量,对水资源进行可持续管理,推进乡村经济的多样化、乡村旅游和休闲服务业的发展,改善乡村生活质量,满足地方需求等。
1.2.5 国内美丽乡村建设与村庄整治的经验与成果
2013年7月,财政部采取“一事一议”奖补方式,在全国启动美丽乡村建设试点,进一步推进了美丽乡村建设进程。7个重点推进省份积极启动试点前期准备工作,统筹美丽乡村建设与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认真谋划试点方案,各级财政 预计投入30亿元,确定在130个县(市、区)、 295个乡镇开展美丽乡村建设试点,占7省县、 乡数的比重分别为25. 7%、3. 7%,1146个美丽乡村正在有序建设之中。[9]
目前,浙江省美丽乡村建设水平走在全国前列。2008年浙江安吉县率先开展了“美丽乡村”创建行动,实施成效巨大,最典型的案例就是安吉县。自此,浙江省新农村建设正在由以“村村通”为主导的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阶段,向“上层次、上水平”的内涵发展阶段迈进。浙江新农村建设的重心开始从浙东北及东南沿海发达地区,向中西部、南 部次发达及欠发达的丘陵、山区转移。
2010年6月,浙江省全面推广安吉经验,把美丽乡村建设升级为省级战略决策。浙江省农业和农村工作办公室为此专门制订了《浙江省美丽乡村建设行动计划(2011 — 2015年)》,力争到2015年全省70%县(市、区) 达到美丽乡村建设要求,60%以上乡镇整体实施 美丽乡村建设。近年来,浙江美丽乡村建设成绩斐然,成为全国美丽乡村建设的排头兵。如今,安徽、广东、江苏、贵州等省也在积极探索本地特色的美丽乡村建设模式。 江阴市村庄美丽乡村提升与整治规划+文献综述(3):http://www.751com.cn/yishu/lunwen_3685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