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 基于案例中实施结果的问题及成因分析 15
4.1 重特大疾病及其救助的概念界定不清 15
4.2 医疗救助相关法规政策不够完善 15
4.3 医疗救助资金管理原则存在漏洞 16
4.4 医疗救助体系混乱 17
4.5 医疗救助激励及监督机制没有形成 18
5 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政策完善的措施 20
5.1 无锡新区医疗救助机制的改进情况 20
5.2 关于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政策完善措施的建议 21
结论 24
致谢 25
参考文献 26
1 绪论
1.1 研究背景
改革开放通过探索新的经济发展模式,使中国得以从贫穷落后中解脱,实现国民经济飞跃性提升,经济结构、产业结构、就业结构等也或早或晚地启动了模式调整,由此显著改善了国民的生活水平和质量。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的社会资源分配体系隐隐约约、或明或暗地出现一系列的问题,其中的资料、资源分配与获取不公现象已经成为社会资源分配的负面典型代表。“看病贵”、“看病难”,“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等社会问题,引起了国家的高度重视和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贫富分化限制了社会成员对医疗资源获取和利用的能力,造成了医疗服务公平性失衡。部分社会成员受到疾病折磨和经济无力承担的双重压力,这种状态长此以往容易引发医患矛盾,甚至出现政府信任危机,将严重危害社会稳定与和谐。
为解决社会成员看病问题,提高居民健康水平,我国政府实施民心工程,建立起基本的医疗保障体系。但受到区域发展不平衡、城乡二元结构、医疗水平差异等因素的影响,医疗保障体系的改革完善仍任重而道远。基本医疗保障难以满足人们对医疗服务的需求,特别是对于社会贫困弱势群体来说显得极其脆弱,基本医疗保障的作用甚微,使其仍然遭受疾病缠身和经济上的巨大风险。因此,实施医疗救助是解决当前迫切的社会医疗问题,弥补基本医疗保障不足所采取的快速而有效的主要途径。从2005年至2012年,民政部、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等部委先后发布《关于建立城市医疗救助制度试点工作的意见》、《关于做好城镇困难居民参加城镇基本医疗保险有关工作的通知》、《关于开展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试点工作的意见》等通知与意见文件,先后明确开展城市医疗救助制度试点,将救助重点确定为城镇困难居民等举措,这些举措明确了救助病种、救助对象选择与服务规范,强化了救助力度,进一步完善了医疗救助机制。
1.2 研究意义
1.2.1 保障人权和促进社会公平
在市场经济主导条件下,市场由价格机制所引导,受地区发展不平衡、个人能力不同、市场风险不确定、社会资源分配结构尚未完善等诸多因素影响,社会成员在获取和占有医疗资源方面不可避免地出现差异,部分社会成员甚至在寻求医疗服务时遇到极大的阻碍,致使人们的生存权受到侵害,出现社会不公平的现象。1948年12月10日,联合国通过《世界人权宣言》,其第25条规定: “人人有权享受为文持他本人和家庭的健康和福利所需的生活水准,包括食物、衣着、住房、医疗和必要的社会服务。” 1978年,《阿拉木图宣言 》中联合国再次明确提出“人人享有卫生保健”是每一个国家都应当予以实现的目标。而医疗救助则是保障人的生存权和发展权的重要内容,是促进社会成员公平地获取医疗资源的主要途径。由政府主导,社会各界共同关注,对处于劣势的社会成员实施救助,保障其基本的医疗权利,促使医疗资源分配的起点和过程公平,对提高全民身体素质和生活质量,促进社会公平公正具有重大意义。 医疗保障体系下公民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机制研究(2):http://www.751com.cn/yixue/lunwen_1585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