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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国际贸易结算中信用证诈骗案例与防范措施(3)

时间:2016-12-22 20:02来源:毕业论文
(9) 辽宁某贸易公司与美国金华企业签订了销往香港、总金额高达1950万美元买卖合同,买方通过香港某银行开出了金额为1950万美元的第一笔信用证。但信用


(9)  辽宁某贸易公司与美国金华企业签订了销往香港、总金额高达1950万美元买卖合同,买方通过香港某银行开出了金额为1950万美元的第一笔信用证。但信用证规定:“货物只能待收到申请人指定船名的装运通知后装运,而该装运通知将由开证行随后经信用证修改书方式发出”。在收到来证后,该贸易公司即将质保金260万元人民币付给了买方指定代表,装船前,买方代表来产地验货,以货物质量不合格为由,拒绝签发“装运通知”,致使货物滞留产地,导致该贸易公司无法发货收汇,损失惨重。
从以上案列可以看出信用证诈骗一旦发生,受害人可能就会面临钱货两空,经济损失巨大,也会导致名誉受损。信用证诈骗方式主要有“软条款”、伪造和虚构信用证、单据、合同等,诈骗方式多样。其次,也可以看出其原因有资信调查不够严格、相关当事人素质和道德素质低下、银行审核不严等。信用证诈骗导致的后果也是很严重的,不仅导致巨大经济损失,还会导致名誉受损,甚至影响经济秩序。
据统计,从1979 年以来,每年因信用证下的提单欺诈案件而造成的损失就多高达 130 亿美元,平均每月有3起欺诈事件发生,大都与信用证有关。现在,世界上每年的诈骗总额约几百亿美元,与信用证欺诈有关的占了其中一半。如美国仅在 1995 年就因信用证欺诈而造成了5亿多美元经济损失。
近年来,信用证欺诈行为不断出现,我国银行每年因信用证欺诈导致垫款达数十亿美元,因信用证欺诈被骗货骗款的数量更是无法估计。据最高人民法院统计,目前涉外上诉案件中与信用证交易有关占了25%,而法院干预开证行在信用证项下付款的案件也越来越多,就拿中国银行来说,就有近50个案件涉及信用证交易。
根据香港商业罪案调查科数据,在1998年1月查处了45例信用证相关诈骗案件,其中涉案金额高达12亿美元。据浙江省银行协会报告显示,在2008年10月—2009年1月,浙江绍兴市 14 家外汇指定银行共承接出口信用证议付业务1.47万笔,累计金额 8. 78 亿美元,遭拒付 3798 笔,拒付金额2. 29 亿美元,拒付率高达 25. 8% 。

二、信用证诈骗的种类
从上面的案列我们可以知道信用证诈骗形式多样,从不同的角度分析会有不同的类型,本文先从信用证当事人的不同对信用证诈骗进行分类,再仔细分析其他诈骗手法。
 根据信用证当事人的不同,信用证诈骗有以下几类:
1、受益人的欺诈
一般是指出口商或卖方的欺诈行为,其方式有:
(1)伪造全套单据: 是指在不存在货物的情况下,受益人伪造出和信用证要求相符的单据,银行因只表面上审核单证相符而无条件付款,从而受益人取得了信用证项下的款项的一种信用证欺诈。
(2)伪造部分单据:如伪造单据上的印鉴(签字)。
(3)变造信用证:变造信用证是指利用真实、合法的银行信用证结算凭证,通过剪接、挖补、涂改等手段改变银行信用证结算凭证的内容和主要条款,使其成为虚假的信用证。
(4)单据上的欺诈性陈述:这种欺诈方式是指单据是真实的,货物也实际存在,但货物并非是信用证所要求的货物,而是残次品或废物。由于这伪造的单据表面上都符合信用证要求的条款,所以开证行必须付款,而导致买方遭受损失。
2、开证申请人的欺诈
主要是开证申请人为了让通知行或受益人相信开证申请人的合法身份和交易的真实性,通过伪造的、作废的或者有“软条款”信用证进行欺骗,从而达到非法获取受益人的货物或者履约金、预付金等的目的。这里主要介绍“软条款信用证”欺诈。 浅谈国际贸易结算中信用证诈骗案例与防范措施(3):http://www.751com.cn/faxue/lunwen_142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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