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法律移植的基本形态
法律移植的形态是指不同国家之间在世界范围内进行法律移植的发展方向,而同世界上其他国家间在法律移植的发展模式进行的比较,由此得知法律移植可分为三种基本形态:
第一种是:相类似国家之间进行的法律移植。相类似国家之间进行的法律移植是指两个国家在政治体制、经济模式、法律文化、地理环境存在着某些相同之处,国家之间相互借鉴吸收对方的法律,一直到两者之间的最后融合。
第二种是:在发展较快的国家与发展较为缓慢的国家之间进行的比较。由于世界上绝大多数发达国家在二战时对落后国家的掠夺,从而在经济法律处于优势地位,却给发展中国家带来在经济上衰退,法律制度上造成缺陷与不足,导致其在相当长的时间里无法进行正常的经济制度的发展。所以落后的发展中国家在进行法律移植时会结合本国的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形态的综合因素,及时有效的对西方发达国家的法律进行移植。
第三种是:全球和一体化下的法律移植。在20世纪后兴起的一股世界性的潮流,是在当代与社会发展的一种趋势的全球一体化,所以法律也会出现大致相同之处,故而使世界法律的发展表现出区域性与全球性的特点。
二、中国当代法律移植所面临的困境
1991年制定的《民事诉讼法》中关于当事人主要管举证、法院仅管查证的规定,吸收了西方法治传统中的当事人主义,虽然总结了中国司法实践的成功经验,但仍以借鉴吸收,移植了其他发达国家地区的法治为主。就像前面所说的一样,中国引进来了许许多多的法律制度和经济制度来保护经济的正常运转,从而促进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
(一)法律移植困境在政治领域内的表现
法律移植在政治领域的表现是很复杂的,主要是主权国家和利益集团的需求不同。而此时,法律移植就变成了实现他们各自的政治目工具。就我国法律移植的立法者来说,法律移植可以进入到国家的政治领域,主要原因可能是选择性模仿,稳中求发展的中国,对法律制度的制定或移植既要文护国家主权独立、安全和稳定又要向西方现代国家学习。从法治现代化的发展历程来看存在着两种类型法律移植的国家,一种是在早期顺从大自然发展规律的国家,另一种是依靠政府的力量进行完善发展的国家。法律移植对我国的法治文明的进程相对之前的要较为进步才算是成功的。我国的法律移植不可能全部是在国际竞争的环境下选择性地模仿,这种很明显的是法律的强制干预。
由此可知,当前我国法律移植困境在政治领域内主要表现在法律移植过程中面临加强国家主权和是否做出让步。移植过来的法律制度并不一定跟立法者想的一样。首先,立法移植法律可能只体现出部分政治精英的心理,并不是社会所想要的,因此它不可能完全受到人民的认可。其次,在当前中国的法律移植不可避免地要遭受着国际政治形势的影响。中国当前的法律移植受国内外政治的交互影响,任何一种法律制度,特别直接关联政治的法律制度在移植的过程中很难做到既在意识形态上文护国家主权独立,又同时能满足大多数社会阶层的社会需求,或适应国际政治影响。 法律移植背景下对当代法学的反思(2):http://www.751com.cn/faxue/lunwen_1859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