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网络交易的特点
网络交易有以下特点:
1.虚拟性。网络交易中是买卖双方通过互联网,靠计算机应用软件展开的钱物交易。在整个交易过程中交易主体素未谋面,依靠的只有这个虚拟的网络平台来达成钱和物的转换。是网络交易独一无二的特点。
2.高效性。网络交易使交易主体随时随地都可以进行购物,无论什么时间身在何处只要有互联网他们都可以通过网络交易来实现自己的目的。无论是有形的商品还是有形的、体积庞大的都可以通过网络交易来完成。
3.经济性。网络交易不需要太大的投资,但波及的空间领域广,促进了经济的流通。买家支付后卖家通过物流直接完成交货,这样不仅节省时间也简化了交易的过程。
4.时空性。网络交易使相隔千里的两个人可以同一时间进行交易来实现自己的目的,它跨越了时空,缩小了人们的空间距离,使人们在现实生活中变得更方便快捷。
但是,由于网络买卖使消费者很难获得卖方切实可靠的消息,无法对经营一方的信用度做精准有效的判别,更没有办法去识别需要交换商品的好坏。因而消费者在网上选择商品时很容易被欺骗,这样就使消费者在网上购物时其合法权益遭受侵害。
(三)网络交易中消费者权益保护的重要性
网络交易中消费者看不到实实在在的货物,经营者虚假描述的可能性很大。而且,我国于今还没有对虚拟贸易中买方的利益进行保护的特定法系。这样经营者就容易钻法律上的漏洞,侵犯消费者的隐私权知情权退货权等。我国网络购物系统的不完善导致消费者权益受到损害得不到有效的赔偿,不但使消费者损失了金钱,也使违规商户逍遥法外,让更多消费者蒙受损失。这就再一次很明显的体现了保护消费者权益的至关重要性。建立完整的法律体制非常必要 网络交易中消费者权益的法律保护(2):http://www.751com.cn/faxue/lunwen_1869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