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3.3 保函有效期不明确
保函有效期问题是实际操作上反映最多的问题之一,由于施工过程中不可预制因素较多,保函有效期不明确。一些城市规定承包商履约担保的有效期应当截止至承包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止,业主支付担保的有效期应当截止到合同约定完成除工程质量保修金以外的结算款项支付之日。对于一些工期长期拖延、或工程款结算时需较长的部分工程,由于不设具体截至时间,不仅加大了银行、专业担保公司风险,同时在工程完工后仍占用着担保公司的大量担保额度。
3.3.4 社会信用调查还未完全建立
建设工程项目担保过程中,担保机构应该是基于对被担保人的信用状况十分了解的状况下进行的。例如,在国外的一些国家,担保公司对客户资料有所掌握,同时,还有社会信用调查机构,提供了大量公司的财务状况、营运情况和信用等级,这样担保公司就能更好的了解客户自身情况,从而可以更加准确的分析担保风险。目前,我国担保市场上还不具备这样的社会环境,社会担保信用调查机制也还没有完全建立,担保机构只有凭借自身对公司的了解、分析评价来做出是否对该公司进行担保业务,该提供何种担保的决定。社会信用调查业的建立可以减少担保机构所承担的潜在风险。
4 建设工程担保问题的原因剖析
4.1 技术分析
4.1.1 建筑行业缺乏风险管理观念
目前,虽然我国建筑行业风险意识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和与国际往来的接触增多而有所提升,但是风险管理的实践工作还很落后,导致工程承发包及施工的风险控制措施跟不上,一定程度上制约了我国建筑业的发展。以工程担保为例,在美国,建设项目的投保率在90%以上,但是在我国建设项目强制担保制度实行之前,投保率低于30%,即便在各地实行了工程建设合同担保的强制规定后,供大于求的建筑市场、监管不力等多种因素导致工程担保制度多是形式主义,很多项目参与单位把项目参保当成搞开发拿工程的敲门砖,很多施工单位认为无非就是多交一笔钱而己。因此,树立项目被担保人与项目受益人的风险管理意识,有利于工程保证担保制度的推进。
4.1.2 工程担保机构发育稚嫩
担保机构的业务开拓能力不强,业务体系不健全,服务质量不高,主要表现在:
第一,担保机构对于所保障的工程风险缺乏系统的认识,造成了在实际开展业务时,服务产品单一,盲目制定费率,不能参与项目的风险管理等现象;
第二,担保机构市场发育程度低,运行不规范,尤其是专门从事建设工程担保机构数量不足,有的处于垄断地位,未形成完整的产品服务体系;
第三,工程担保人市场存在相当程度的混乱,担保机构将市场竞争集中在价格的竞争上,不重视服务水平和所提供服务的技术含量,不注意自身能力,不注意通过分保和再保机制转移风险;
第四,建设工程担保从业人员专业能力不强,素质偏低;
第五,一些担保机构的经济实力有限,影响建设工程担保业务的开展。我国能够进行建设工程担保的公司数量很少,市场和担保机构发展不能形成良性循环的态势,担保机构资金有限,保障能力不足,再加上没有再担保机构的支持,很难为大规模工程提供风险转移服务;
第751,缺乏工程风险管理的中介咨询机构。目前,担保市场中缺乏工程担保经纪人、代理人,特别是工程风险管理咨询公司。由于缺乏对工程担保的咨询服务,工程担保知识不普及,相当多的业主、承包商等认为投保得不偿失,没有投保的积极性。对于在工程担保合同实施中产生的纠纷,也没有确定进行技术鉴定和责任确认的权威机构。 建设工程担保存在的问题及对策探讨(9):http://www.751com.cn/faxue/lunwen_187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