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金融消费者权益保障问题及原因分析
(一) 传统监管目标注重金融安全而忽视对消费者权益的保障
虽然我国金融业的起步晚于西方国家,但发展很快,尤其是目前正处于快速发展的上市期。我国正处于改革的转轨时期,正是在这转轨的政治社会结构中,我国的金融体系得以产生发展,因此很容易沾染上转轨期带来的“国际主义”的痕迹,也就是我国金融体系存在的绝对的政府所有权,正是这样的背景,也使我国的金融改革带着明显的政府主导的特色,即我国政府赐予金融机构的政治作用。如银行,国有银行是我国国企的输血器,我国社会的稳定的缓冲器。证券方面,有着减小国有银行风险、充实国有资本、为国企送资、减少财政压力、提供就业等功能。因此,国家立法十分注重对金融机构利益的保障,对金融消费者的保护经常被忽视。在银行卡收费案件中,监管部门的态度就一直不明确。因此,确立“金融消费者保障”作为监管目标之一,对我们的金融监管来说,意义更大。首先,可以肯定,“市场化”将是我国金融行业改革的方向。在行政主导的金融行业中,我们已经习惯了对金融消费者权益的忽视。在金融行业充分市场化后,金融消费者会因权益屡屡被侵犯,减少对金融服务的需求;在极端的情况下会导致厌恶风险的消费者退出市场,从而导致市场彻底瘫痪。其次,金融市场的国际化是金融业的发展趋势。金融产品在全球范围内流动,一国金融机构可以为全球的消费者提供服务,在其他国家纷纷采取严厉措施保护金融消费者的同时,在国际市场中,我们最终会因为缺乏明确的、高标准的金融消费者保护法律而很有可能使国际市场上的“金融欺诈服务”、信息不透明的金融产品流向中国。一旦发生纠纷,消费者文权也很困难;或与立法完善的发达国家的金融消费者“区别对待”。
金融监管的核心目的之一就是有效的保护金融消费者的权益,这是由于金融消费者与金融商处于信息高度不对称,因此金融商存在凭借其信息优势而欺诈消费者的空间。一旦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而无法得到合理的文护,就会大大降低金融消费者的信任度,不利于整个国家金融市场的发展。所以,发展金融市场的前提和基础是保护金融消费者权益。为了更准确地了解金融消费者权益保障存在的问题针对100个人进行了问卷调查。调查结果显示78%的人会通过银行去保障金融消费者权益 金融消费者权益保障问题研究(3):http://www.751com.cn/faxue/lunwen_2987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