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业论文

打赏
当前位置: 毕业论文 > 法学论文 >

论电视节目模板的权利保护(3)

时间:2020-09-10 19:59来源:毕业论文
著作权也可称为版权,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文学、艺术和科学领域内的智力创作成果依法享有的权利,是知识产权的重要组成部分。著作权有狭义

著作权也可称为版权,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文学、艺术和科学领域内的智力创作成果依法享有的权利,是知识产权的重要组成部分。著作权有狭义和广义之分,狭义著作权是指直接创作作品的作者或者其他权利人的权利;广义著作权出作者的权利外,还包括作品的传播者,制作者,表演者等在传播过程中形成的各种权利。我国《著作权法》第三条规定:著作权法所称的作品是指文学,艺术,科学领域内具有独创性并能以某种有形形式复制的智力创作结果。 从其定义看其特征是:独创性、可复制性、智力创作成果。电视节目模板从最初的脚本设计,对细节的不断完善,直至形成脚本,使舞台效果、演员造型、背景音乐等制作原则达成一致,最终进行制作,拍制以及播放。在这工作期间,各层各级工作人员所付出的汗水和心血就是智力创作成果的最好表现 。最终的劳动成果是可以被复制、被克隆的,但是应该在其中加入自己的想法和其他一些更独特的因素使其具有自己的价值,完全的复制是不可行的,因此电视节目模板是具有可复制性的。那么电视节目的独创性体现在什么地方呢?

论电视节目模板的权利保护(3):http://www.751com.cn/faxue/lunwen_60166.html
------分隔线----------------------------
推荐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