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者对于“食品安全”在行为中界定食品不仅仅是食物,食品的有经济,社会含义,食品概念存在于生产、销售和消费。因此“食品安全”应当界定为食品在生产、消费、销售过程中符合一定的法律标准所做出的行为。“食品安全”还应该体现在三个方面:一是食品生产、加工、销售环节中行为的道德约束。二是法律所规定的在食品安全方面最低限度的标准。三是对于违反食品安全法律规定所做的强制措施以及制度保障,来保证食品消费的安全性。
2.3国内外食品安全的现状
2.3.1国内食品安全的现状
长期以来,我国的食品供应体系主要是围绕解决食品供给问题而建立起来的,对食品安全关注程度不够。与过去相比,我国食品卫生状况还是有了明显的改善。但是进入21世纪后,我国经济正值进入高速发展阶段,2003年至2004年,食品安全领域频频出现大案要案,如金华毒火腿、广州毒酒、龙口毒粉丝、苏丹红肯德基、阜阳劣质奶粉、平遥假牛肉等事件,给人民的生命健康和安全造成极大的危害,严重地影响了社会安定与市场秩序。
目前,由致病微生物和其他有毒、有害因素引起的食物中毒和食源性疾病仍然对我国构成了严重的威胁。依据全国消费者协会投诉热点分析,2003年全国消协系统共受理食品方面投诉60740件,其中涉及食品安全的有1621件,比2002年增长24.1% ,而2004年食品安全方面的投诉又比2003年上升了19.1% 。
食品安全问题不仅仅危害到人们的身体健康,而且已经成为制约我国食品行业国际竞争力提高的主要因素。我国是一个食品出口国,作为发展中国家,食品业的出口在我国出口行业中占有相当的比重。而食品安全有关的贸易摩擦不断增多,例如美国减少中国橙汁、大蒜等农产品进口、中国和欧盟水产品贸易摩擦事件等,给我国造成了巨大的经济损失,使我国在国际市场上的形象受到损害。对于发展中的中国家,只有强化出口食品安全管理,跟上国际上对食品安全的要求,才能实现食品出口的经济价值。食品安全问题不仅直接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的健康与生命安全,也关系到社会的稳定,经济的发展,因此食品安全问题必须由法律加以规制。文献综述
2.3.2国外食品安全的现状
2011年初,德国陷入一场食品安全危机,因为相继在鸡蛋、猪肉和鸡肉等食品内发现致癌的二英,德国全国因食品安全问题而不安。尽管在这起食品安全事件中并没有出现受害者,依然引发了国民对食品安全问题的愤慨。
同样在美国,食品安全问题近年来也频频发生,如2008年“沙门氏菌事件”、2009年的“花生酱事件”和2010的“沙门氏菌污染鸡蛋事件”。据统计,美国平均每年发生的食品安全事件达350宗之多,比上世纪90年代初增加了100多宗。据环保组织报告称,美国蔬菜﹑水果农药残留现象普遍。美国疾病和预防控制中心发表的研究报告称,美国每年约有5000万人因为进食了被污染的食品而染病,这相当于每6个美国人中约有1人受被污染食物之害。此外,美国每年因食品中毒而住院的人数大约有12.8万人,其中3000人死亡。在过去15年里,因沙门氏菌而造成的食品污染事件上升了10%。这些数字表明,美国食品污染现象仍然十分普遍,尚需下大力气监管和治理。
世界卫生组织披露,全球范围内如源于沙门氏菌和大肠杆菌等微生物的食源性疾病的暴发都在增加,而且暴发速度、传播速度都很快。世界卫生组织估计,在一些发达工业国家,至少每年30%的人可能患上食源性疾病;发展中国家的患病率会更高。 论我国食品安全的法律规制(3):http://www.751com.cn/faxue/lunwen_7669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