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谢 16
参考文献 17
1 绪论
非法证据排除规则是一项十分重要的证据规则,它对于加强人权保障、实现宪法规定和促进程序公正都有着不可低估的作用。非法证据排除规则在刑事诉讼领域已得到许多国家的支持,这些国家在多年的司法实践中累积了丰富的经验,因而刑事诉讼中的非法证据排除规则的发展已经日趋成熟。但是在民事诉讼领域中,是否适用及如何适用非法证据排除规则,各国的法律规定和司法实践不尽相同,与刑事诉讼领域的“花开遍地”的景象形成了鲜明的对比。2002年4月1日起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标志着我国民事诉讼中的非法证据排除规则和判断标准得以正式确立。但我国的民事诉讼非法证据排除的实践还是处于起步阶段,此项规则的确立和完善还有赖于充分的理论研究和长期的实践探索。
2 非法证据排除规则的法理分析
2.1 相关基本概念理解
从法学范畴的角度来剖析“非法证据排除规则”,事实上包含着“非法证据”和“排除规则”两个命题。两者之间相互联系相互作用,共同构成非法证据排除规则的完整内涵。但是看似简单的法学概念背后隐含着复杂的理论问题,若要全面正确地理解非法证据排除规则,就必须要先正确理解非法证据排除规则的内涵以及相关的理论问题。法律概念作为概括法律制度、规则和原则的工具,也是解决法律问题所必须的和必不可少的工具。那我们先从“非法证据”和“非法证据排除规则”这两个概念下手,展开我们对命题的研究。
2.1.1 非法证据的界定
证据在任何的诉讼程序中扮演着至关重要的角色,有个很通俗的说法“打官司就是打证据”,可从中明白证据的重要性。要正确把握“非法证据”的含义那么首先得理解“证据”的含义。证据是指能够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事实,从运用证据证明案件事实的角度而言,证据也可以称得上是一种方法或手段。 我国诉讼法学界普遍认为,证据必须具备三个基本属性:客观性、关联性和合法性。以最简单的方式来理解的话,非法证据就是不符合证据合法性这一属性的证据,就是站在合法证据对立面的那些证据。
非法证据有广义和狭义之分。中国《诉讼法大辞典》将“非法证据”定义为:“不符合法定来源和形式的或者违反诉讼程序取得的证据资料。” 从字面上看,凡是不符合证据合法性要求的证据或是违法取得的证据,都属于非法证据的范畴。以上所说的就是广义的“非法证据”的概念。广义的非法证据包括以下三种:(1)主体不合法,即形成证据材料的主体不符合法律的要求, 如不具备鉴定人资格的人出具的鉴定结论;(2)形式不合法,即证据材料的形式不符合法律的规定,如律师从工商管理局摘抄的企业登记资料未加盖工商行政机关的印章;(3)程序不合法, 即收集证据的手段、方法违反了法律的规定, 如采用严重侵犯他人合法权益的方法收集证据。狭义的“非法证据”仅指不符合程序法关于证据的规定的证据, 即在调查收集证据的过程中, 违反了法律的禁止性规定, 或者侵犯了他人的合法权益而取得的证据。本文在讨论民事诉讼中的非法证据排除规则时,也采用狭义的“非法证据”概念,由此引申出民事诉讼中非法证据排除规则的概念。
2.1.2 非法证据排除规则的内涵
非法证据排除规则是指当事人通过非法方法、手段或未依法定程序收集到的证据失去被接受成为认定案件事实的资格,即不具有证据能力,不能被法院采纳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在民事诉讼中,双方为了各自追求的利益可能会采取一些不合法的手段去收集对自己有利的证据。如果这样得来的证据都能被采信,势必有更多的人会铤而走险通过非法的手段去取证,因此对非法方式取得的证据进行排除成为一种必要。非法证据的排除规则,目的在于通过将违反法定程序获取的证据予以排除的方式,防止、限制民事诉讼活动中的违法行为,确保民事诉讼的依法进行,保障案件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论民事诉讼中的证据排除规则(2):http://www.751com.cn/faxue/lunwen_881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