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配偶支持的个案分析
廊坊市阿尔卡迪亚小区有1149户居民,人口3792人,其中60岁以上老人518人,占辖区总人口的13.7%。空巢老人83人,占老人总数的16%,低保老人17人,占低保人数7.2%,残疾老人13人,占残疾人总数的23%。在阿尔卡迪亚小区,空巢老人中,2012居老人(即无偶老人)10人,2013居老人12人,但大多数空巢老人是靠子女照料的。撇开经济、子女等方面的因素,我们可以发现配偶在老年人日常生活中的伴侣,特别在情感支持方面他们发挥很大的作用,像个案一中刘奶奶和老伴。
个案一:刘奶奶,69岁,同老伴一起居住。本科毕业, 1994年退休,退休前是中学教师,每月有 2000多元的退休金,老伴有900多元的退休金,有一儿一女。眼睛有点不太好。儿子由于外出意外事故去世给她的打击很大,现在她双目失明,还有点高血压。孙女与儿媳住在外婆家,女儿因工作忙很少回来看望老人。她和老伴偶尔回去看一下女儿,她认为他们二位经济上并没有什么困难,缺少的是亲情,如果女儿能经常给他们打个电话她就满足了。不过,她和老伴生活还算充实,早上她起床去买菜,吃过午饭后,她和老伴一起去跳舞,晚上看电视,社区经常会组织一些活动,比如旅游、钓鱼等。社区也经常去她家服务、关心,目前,他们生活还能自理,不需要社区为他们提供的服务,她和老伴都有公费医疗,看病很方便,如果以后生活不能自理了,会考虑雇用一个钟点工做卫生。
(二)子女支持
父母养育子女,子女赡养父母,完全建立在家庭血缘关系的基础上。“人知其亲,报答生养之恩。” “孝有三,大孝尊亲,其次弗辱,其下能养。”当大多数人用这样的道德规范来规范自己的行为时,“孝”文化就成为子女支持的一种特定形式。
1、 “孝”的涵义
“孝”是儒家道德伦理学的核心。儒家许多人对孝进行了诊释,不同的环境下有不同的表达形式,但是孝的核心内容基本保持不变。杨愈春在《中国家庭与伦理》中认为,孝就是延续父母与祖先的生命,其整个涵义可以分为三层:第一层是延续父母与祖先的生物性生命,这一层孝道的实践是结婚、成家和生育子女;第二层是延续父母或祖先的高级生命,这一层孝道的实践是教育子女,使其生活与生命具有社会、文化、道义等部分;第三层是做子女者能实现父母或祖先于生时不能实现的某些特出愿望,或不足他们某些重大而特殊的遗憾。
2、 中国历史上的“孝”与“不孝”
尊老爱幼是我国的优良传统,我们经常在使用“孝”与“不孝”,但是想十分清楚地说明什么是“孝”与“不孝”却不是一件容易的事。这里我们仅仅讨论与家庭内老人直接相关的不孝,这更接近我们今天所说的“养老”问题。
在我国民间有很多的劝孝内容的文学,如民间故事中通常用这些情节:子女不孝敬老人,结果遭到神仙的教训,或者是几个小孩中老大不孝经老人,老二却孝经,结果不孝敬者受到惩罚,敬老者能过上幸福美满的日子。可见古代敬老和养老的风俗中也存在许多问题,这对于客观地评价我们今天的不孝现象能够提供较多的启示。对不孝行为的制止必须防微杜渐,一方面老年人要保护自己,不能讳疾忌医,及时寻求外界的援助,另一方面也要有公众的舆论和道德的监督以及对不孝行为的果断处理,起到警戒作用。
3、 现代子女养老的个案分析
现代化、城市化的加剧,许多子女搬离了父母的家,生活中不确定因素的增多,使得子女养老处于变动和不稳定的状态。现实生活中不乏有许多家庭和睦、父慈子孝的精彩实例,但也不乏有一些不孝的案例,如个案二。列举这个个案并不是夸大不孝现象,只是想说明随着社会的发展,家庭的养老功能在的外移,子女在照顾老人方面要承担许多身体和精神压力,但不能因此就否定子女在居家养老中的作用,子女是父母的精神生活的巨大支撑,因而要加强子女的慰藉作用,即强调对老年人的“敬”。 居家养老背景下城市老人社会非正式支持研究(4):http://www.751com.cn/guanli/lunwen_284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