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居家养老的方式
凡是有利于养老的行为方式我们都应该采取,这只是体现我们养老的文化规则的手段。自1999年起,中国已进入老龄化社会,在现代社会的影响下,传统的“家庭养老”功能越来越弱化,而单纯的机构养老己经不能满足广大老年人多方面的养老需要,存在诸多的局限性。通过研究和试点,2008年2月21日,全国老龄办、国家发改委、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等十个部委提出,全面推进居家养老服务。居家养老作为一中新的养老方式,它以家庭养老为形式,以社区养老服务网络为基础,以国家制度政策法律管理为保证,家庭养老和社会养老相结合。
综上所述,我们可以认为老年问题实际上就是我们人类自身的问题反映,研究老年问题实际上是研究我们自己。研究和解决现实存在的老年人问题是服务于人类自身发展的需要,只是手段,不是目的。研究老年人问题应放在现实的宏观大背景中。也只有这样我们才能理解为什么西方社会重新“发现”家庭的价值,提倡重建家庭和老年人“回到家庭”,也只有这样我们才能真正领会国际社会建立一个“不分年龄人人共享的社会”的深刻内涵。
3、 居家养老的评价
居家养老是我国传统的养老形式,从社会发展来看,居家养老不仅体现了代际之间经济上的互惠互助,更重要的是体现了供养双方精神上的互相慰藉。无论商品经济发展到何种程度,无论人们的思想观念、价值取向及家庭结构发生怎样的变化,中华民族传统的伦理道德仍然是文系人们正常生活的基本准则。根据本次调研所得数据分析,老年人选择的最佳养老方式是与老伴和子女居住在一起,同时有76.3%的表示在遇到困难时希望老伴在身边,18.7%的人希望子女在身边。因为在家庭中,由于长期共同生活而形成的融洽的亲情关系,是任何其他社会关系所无法替代的,血缘关系之间的照顾与包容远比机构养老中程式化的进行来得更贴心。
但是,随着社会的发展变化,家庭的养老功能逐渐弱化。养儿防老,是中国几千年来根深蒂固的传统思想,而且从目前情况看来,居家养老仍是养老的主要方式,这在很大程度上是由中国现实的经济条件决定的。但不能回避的是,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家庭的养老功能正不断受到冲击和削弱。传统的城市家庭养老方式受到来自人口条件、居住条件、思想观念、生活方式等多方面的冲击。
(二) 居家老年人的需求与供给
养老的内容主要包括经济帮助、生活照料、精神慰藉三个方面,这三个方面的内容也可以说是老年人养老的需求,满足养老需求,也即构成养老的供给内容。因此对养老内容而言,需求和供给是一个问题的两个方面。
1、 居家老年人的需求
老年人的需求,即居家老年人的照顾需求,是指老年人受身心健康状况影响,在日常生活活动方面不能自理,需要他人照顾。其中的“日常生活活动”包括两个方面,即“日常生活活动”(activities of daily living)和“工具性日常活动”(instrumental activities of daily living)。“日常生活活动”是指像修饰、洗澡、穿衣等一些基本的自我照顾行为;“工具性日常活动”是指像理财、洗衣、做饭等更高级、更复杂的自我照顾行为。老年人的自理能力和老年人的意愿对老年人的需求有着重要的影响。一般情况下,老年人的自理能力与老年人的需求成反比的关系。老年人的意愿由老年人的需求倾向和选择倾向两方面构成。老年人的需求倾向,即老年人是否愿意向外界表达需求或对需求量作出要求。通常情况下,老年人自理能力越强,他对外界的需求就越小。但实际上我们要考虑到老年人的主观意愿问题,我国的老年人在能够文持自己的正常生活(且不提高生活质量)的前提下,一般都是自食其力,不愿意靠他人帮助而生活。 居家养老背景下城市老人社会非正式支持研究(6):http://www.751com.cn/guanli/lunwen_284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