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世纪八九十年代,国外的第三方物流已经发展得如火如荼。而我国则是在加入世贸组织之后,第三方物流才逐步发展起来。发展至今,物流行业已经成为了朝阳行业之一。2011年,新物流政策出台促进了物流企业的发展。在2012年,社会物流总额便得到了一定程度的增长,而且保持着稳定的增长趋势。但是,同年社会物流的总费用和物流企业效益却持续下滑,物流成本仍然处于一个较高的水平。至2015年,第三方物流市场已经逐步向中低端发展,物流行业内的竞争加剧。
(二)研究目的及意义
我国的第三方物流起步比较晚,发展程度也各不相同,存在着许多问题,尤其是区域性第三方物流企业。无论是经营模式、管理理念、还是物流技术水平,都远远比不上国际上先进的第三方物流企业。由于区域性第三方物流企业的数量在我国的第三方物流企业中占据着很大的比例,所以,分析区域性第三方物流企业发展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措施和对策,这将有利于促进我国区域性第三方物流企业的发展,提高我国的第三方物流服务水平,改变区域性第三方物流企业处于劣势的局面。因此,这一选题具有非常重要的研究意义。尽管我国已经有一些学者对区域性第三方物流企业进行了研究,但总体来说,他们的研究还不够深刻和全面。因此,本文会在这些研究的基础上,对银捷速递的发展进行针对性的研究和分析,找出其在发展中存在的问题,进而寻找出行之有效的对策。这些措施和对策对于整个区域性第三方物流行业来说也是有借鉴意义的,并且可以为其发展指明前进的方向。
二、第三方物流的概述
(一)第三方物流
二十世纪八十年代,一些西方发达国家根据管理学的外包概念,衍生出了第三方物流这个名词。在管理学中,外包是一种商业战略,即在有限内部资源的限制下,企业为了争夺更大的市场份额,通过专攻核心业务,把其它非核心业务外包给专业化服务机构的方式,以借助它们的最优资源,来实现企业内部和外部资源最大限度的整合,从而提高企业整体的效益和竞争力。将业务外包的理念套用在物流管理范畴上,这便形成了第三方物流的概念。
目前,国际上对第三方物流并没有一致的定义,莫衷一是。
在美国的一些著作中,第三方物流的概念是“非货主通过签订合同的方式获得收入,承担货主全部或一部分的物流活动”。日本对第三方物流给出的解释是,供需方以外的第三方企业,通过向货主企业提供全系统、全方位的代理物流业务来获取收入,它们不拥有货物的所有权。国家技术监督局将第三方物流定义为由供需方以外的物流企业来提供物流服务的业务模式,这是指在物流方面,中间企业以签订合同的形式,在协议规定的时间内,为供需方提供它们所需要的全部或部分的物流服务。
综合以上观点可知,不同国家不同人对第三方物流的定义是有些许区别的,但同时也存在相同之处。根据上面的表述,我们基本上可以认为,第三方是相对第一方的供应商和第二方的需求方来说的,第三方物流即是非供方或需方的第三方专业化物流公司,以承担供方或需方全部或某些部分物流活动的方式来获取收益。这些物流企业没有货物的所有权,也不参与货物的买卖活动,而是通过与服务对象签订合同,建立合作关系的方式来为客户提供信息化、专业化、系列化、个性化的物流服务。
(二)第三方物流企业的分类
国家标准《物流术语》把第三方物流定义为“由非供需方的物流企业来提供物流服务的业务模式”。也就是说,除供方与需方以外的、专业化的、社会化的第三方物流服务提供者即是第三方物流企业。物流企业种类繁多,按照不同的标准可以将第三方物流企业划分成不同的类型。 区域性第三方物流企业银捷速递研究(2):http://www.751com.cn/guanli/lunwen_4735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