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言我国正处于城镇化建设的重要时期,在城镇化进程中,土地成为实现和制约其发展的一个重要因素。为了城镇建设和发展,大量的农村集体土地被征用,而使得大量的农民成为失地农民。按照《全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纲要》,2000—2030 年的30 年间,我国占用的耕地将超过5450万亩,如果算上各地事实上违规占用的土地,这一数字将会更大。目前我国已有失地农民4100 多万,如果按照每年非农建设占用耕地250—300万亩的速度推算,每年大约会增加250—300万失地农民。可以预测,到2030年我国将会有7800万左右失地或部分失地农民[1]。51587
而对于老龄化日益加深的中国,从老年人口结构来看,农村老年人口占了很大比例,一定意义上可以说农村人口老龄化问题是我国老龄化过程中最突出也最难解决的问题。Donald T.Rowland阐述了这种变化对社会经济发展的影响:随着人口老龄化进程的不断加深,社会或社区的年龄结构将发生深刻的变化,随即导致商品和服务的市场性质发生逆转,家庭和社区的需要结构产生变化,甚至波及收入支持、健康服务和老年照顾需要的巨大变化。除此之外,Lutz等学者从国家、个人以及社会等角度对欧洲地区年龄结构模式的转变,曾经提出:从今往后的几十年间,这种人口老龄化模式的转变将给社会保障体系和健康系统带来巨大挑战,有降低生产率的风险,会波及全球竞争力增长,加剧代际之间的紧张局势,突出表现在公共转移计划的贡献者和接受者之间,可能削弱社会的凝聚力[2]。从全局角度来看,老龄化已经是社会变革的主要动因之一,作为一种重塑社会性质的力量,正在进一步聚集动力。
另外,根据国家相关部门调查,20世纪90年代起,在日益加快的工业化、城市化过程中出现大量农业用土地转变为非农业用地的现象,而且保守估计每年都有300万的农民沦为失地者。目前我国的失地农民大概有4000万—5000万,失地农民已经成为不可忽视的社会群体。这些失地农民中,完全失去土地、赋闲在家的农民高于1000万人,占失地农民总数的20%。根据相关调查表明,即使是在经济发展迅速、农民失地后得到的补偿也相对较高的地区,也有将近46%的失地农民失地后经济水平下降,还有部分失地农民沦为“种田无地、就业无岗、保障无份、创业无钱”的群体。这一群体的大量出现再加上人口老龄化的压力,如果应对不当将不可避免地引发很多社会问题。
从宏观上来看,目前根据国内学者针对农民养老的现状研究,可以看到农民家庭中有不同程度的传统保障功能的弱化。究其原因,土地资源日益贫乏、土地经营困难重重加之征地补偿水平低,以致农民的土地养老功能日益下降。与此同时,生存率的不断下降,家庭规模逐渐缩小,人口流动日益加剧以及孝道文化的不断没落,传统模式的家庭保障已经不能完全满足农民养老的根本需要,加上体制和宏观政策等因素的影响,我国农村养老保障严重供不应求,造成农村养老供求失衡。从微观视角来看,农村老人的生活现状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几乎所有的研究成果都表明居住在农村的人口老年生活存在不小的困境,养老状况其实并不乐观。从经济收入的状况来说,农村老年人的经济收入来源通常靠个人和家庭,他们的物质生活状况总体贫困,而家庭养老又仅限于基本的生存需要。就生活状况而言,农村老年人的身体状况普遍不慎乐观,健康问题频出。随着年纪不断变大,日常自理能力逐渐变差。随着农村老年人身体素质的不断下降,农村大部分老年人,尤其是那些高龄老年人很多患有各类不同程度的慢性病。众所周知,农村老龄人口是看病难的主要涉及人群。虽然我国法律明文规定子女有义务赡养老人, 但现实状况是,老年人生活质量水平的是否良好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其供养人的品德自知及其经济状况。而且传统家庭养老还会有碍于计划生育政策的落实、劳动力的流动、农村土地的规模利用、城乡二元结构的改善。由此可知, 基于农村家庭养老模式的普及, 农村老年人的养老生活水平参差不齐。加之我国实行计划生育政策, 家庭结构多形成了4-2-10型, 就是说一对夫妻有义务赡养4个老人, 要抚养1或2个子女。由此可见,不能依靠传统家庭养老的模式来解决农村老人的养老问题。 欠发达地区失地农民老年保障问题研究:http://www.751com.cn/guanli/lunwen_5526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