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成瘾”最早是由美国纽约的精神病医生Goldberg针对网络相关障碍提出来的,是由于上网者频繁使用网络而表现出显著的社会方面、心理方面受到影响损害的一种失调症[2]。1999年这条定义被引入医学词典。至今,这个定义仍受到许多学者质疑的眼光,他们认为这样定义是在单纯的放大网络的消极性,用上网的时间作为衡量网络成瘾的依据是不科学而且是有失精准的。关于网络成瘾至今对其定义还没有统一。学者Mitchell认为,网络成瘾是属于一种强迫行为,当上网者被迫下线后会出现例如焦躁等一些情绪上的反应。学者Kandell认为:上网者对网络的心理依赖形成了网瘾,与他个人的网络行为无关。周荣指出:“重复性地网上活动后产生的慢性或周期性的沉迷症状就是网瘾。与此同时,还伴有试图延长增加上网时间的张力和耐受性、戒断性等一系列反应,同时对上网期间的愉悦感受产生生理和心理上的依赖。周春莲将网瘾定义为:“没有节制的在网上花费时间和精力聊天、玩游戏等,而且这种对网络的过度使用影响生活质量,降低学习和工作效率,损害身体健康,导致各种行为异常、心理障碍、人格障碍和神经系统功能紊乱等消极后果。”李一则将其界定为“上网者由于长时间地和习惯性地沉浸在未来时空当中,对电脑、互联网以及网络世界的一切都产生了强烈的依赖,甚至达到痴迷的程度难以自我摆脱的行为状态和心理状态。”
在国外,很多研究者十分重视对网络成瘾进行定性研究,如美国华盛顿有一个名为“计算机伦理研究所”组织推出了“电脑伦理十诫”来解决网络成瘾给网民带来的身心健康方面的问题。还有一些研究虽然得出了有意义的结论,但是不少研究都是通过在线调查得出的结果,其信度和效度难以把握。如Young通过在线问卷对17251名网络使用者进行了调查,结果成瘾者占6%[3]。在国内,网络成瘾也引起了社会、学校和家长的密切关注,我国早在2001年11月就出台了《全国青少年网络文明公约》,以关爱上网青少年的健康成长。但是主要是对大学生和网络成瘾的相关因素方面做的研究。如林绚晖等研究人员利用卡特尔十751种人格因素测验(16PF)及网络成瘾测验量表对福州大学学生进行网络成瘾相关因素的调查等。北京大学心理学系钱铭怡教授对北京12所高校的近500名本科生进行抽查的结果表明,大学生中存在一定比例的网络成瘾者,在被试者中占到6.4%[4]。林绚晖对福州大学293名大学生调查表明,网络成瘾者占9.6%[5]。综上所述对网络成瘾的研究国外主要是进行定性研究,对高中生的研究也比较少,而国内则主要是定量研究,但主要是对大学生的,对高中生的研究相对较少。所以本研究想从定量方面对高中生网络成瘾进行一些探讨。
1研究设计
1.1 调查对象
本研究以周口一高高一到高三在校学生为对象,共发放问卷900份,收回问卷865份,回收率96%,剔除废卷63份,剩余有效问卷803份,有效率92%。
1.2 调查工具
1.2.1《高中生网络使用情况调查问卷》
采用杨明编制的《高中生网络使用情况调查问卷》,该问卷题目数有11道,主要考察被试的网络使用情况。包括:网络操作水平、见网友的态度、通宵上网、上网条件、网龄、每周上网频次、近期平均每天上网时间、是否经历过网恋、主要上网地点、上网主要原因、您最主要的上网活动是那一项。
1.2.2《中学生网络成瘾诊断量表》
采用刘炳伦、昝玲玲、刘兆玺编制的自评量表,包括上网渴求与耐受、戒断反应和不良后果3个文度,13个条目,采用二值评分:0分为“不是”,1分为“是”。13个条目总分大于5分即表明上网已经成瘾,分数的高低反映成瘾的严重程度。[6] 高中生网络成瘾现状调查研究(2):http://www.751com.cn/jiaoxue/lunwen_3101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