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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班幼儿告状行为研究(2)

时间:2020-10-28 16:23来源:毕业论文
幼儿告状行为是指:在幼儿园日常生活中,幼儿发现同伴的某些行为与幼儿园的规则、教师的要求不相符合或自己受到同伴某方面的侵犯时,为了阻止同伴

幼儿告状行为是指:“在幼儿园日常生活中,幼儿发现同伴的某些行为与幼儿园的规则、教师的要求不相符合或自己受到同伴某方面的侵犯时,为了阻止同伴的行为而向教师发起的一种互动行为。”[1]在江阴市某幼儿园实习期间,发现幼儿告状是幼儿园各种行为中发生频率非常高的一种行为,它需要教师花费大量的时间和精力去应对。面对幼儿的告状行为,教师往往应接不暇。幼儿的告状行为是幼儿向教师传递信息的一种渠道,是幼儿社会化发展进程中的一种典型行为,也是难得的教育时机。

通过对以往文献的梳理,笔者发现以往的研究者研究幼儿告状行为时,主要是从幼儿告状行为发生的种类、幼儿告状行为发生的动机、告状行为发生的特征以及可能造成幼儿告状行为的原因等方面进行研究。如曾昵的《大班幼儿告状行为及其动机浅析》、刘小红的《大班幼儿告状行为的动机与性别研究》、朱敏的《大班幼儿告状的成因以及教育策略》等。而且就目前对幼儿的告状行为研究的年龄阶段来看,涉及的年龄阶段较长,如邢少颖的《3-7岁儿童告状行为的初步探究》。然而,对大班幼儿告状行为在性别上的差异,其告状行为在不同活动类型上的差异,以及不同类型的告状行为上发生频次是否存在差异等研究相对缺乏,而且对“大班”这个特定年龄段的幼儿告状行为研究的针对性不够。虽然相比较小班、中班的幼儿,大班幼儿的社会性发展水平有所提高,但是,由于年龄的限制仍带有特定的年龄特点。根据皮亚杰的思维发展阶段论以及科尔伯格的道德发展阶段论可以知道:大班年龄段的幼儿其思维认知发展仍处于直觉思维阶段、道德发展水平处于前习俗道德水平(9岁以下)阶段,在大班这个年龄阶段的幼儿,他们思维的主要特征是:“自我中心”,思维很容易被感知到的事物的显著特征所限制,他们往往只注意主观的观点,只能考虑自己的观点,无法接受别人的观点,更不会将自己的观点与别人的观点协调[2]。他们往往需要在别人告知之后才能知道,无法主动自知,他们的心里特点是:只从行为的表面判断后果的好与坏,无法理性判断,只能盲目服从,逃避惩罚,而且只按后果是否带来需要满足来判断某一行为好坏[3]。 因此对大班幼儿告状行为进行针对性研究,详细地了解大班幼儿告状行为的特点,提出解决告状行为的建议,提高幼儿的社会交往技能,让幼儿与同伴之间能够形成友好、融洽的同伴关系,社会性水平得以提高与发展对幼儿来说意义非常重大。

考虑到研究告状行为对幼儿发展的重要意义,以皮亚杰的思维发展阶段论和科尔伯格的道德发展理论为理论支持,在对目前对大班幼儿告状行为研究现状了解的基础上,本文对大班幼儿的告状行为是否存在性别差异,其告状行为在不同活动类型上发生频次是否存在差异,以及不同类型的告状行为上是否存在差异等进行了初步的研究,希望通过研究,能够深入了解大班幼儿告状行为的特点,提出相应的应对的建议,使自己以后的教育实践工作具有一定的理论依据。源:自;751'-论.文,网·www.751com.cn/

2  研究对象和方法

2.1  研究对象

本研究是以江阴市某幼儿园大一班的45名幼儿为研究对象,其中男幼儿有24人,女幼儿有21人。

2.2  研究方法

2.2.1  观察法

本研究的主要研究方法是观察法,观察法以自然观察为主,对实习所在班级45名幼儿的告状行为进行观察,为了得到更真实的资料,观察者参与到幼儿的一日活动中,用细节记录的方式对大班幼儿告状行为进行详细真实的记录,并将幼儿的一日活动依据生活活动、教学活动、游戏活动和自由活动进行划分,并从幼儿早晨进入幼儿园就开始观察记录,直到下午离开幼儿园,共收集到大班幼儿告状事件114个。 大班幼儿告状行为研究(2):http://www.751com.cn/jiaoxue/lunwen_6384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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