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概念界定
(一)安全教育
安全教育是指为了保障学生的身心安全健康,避免或降低学生发展过程中可能遭遇的突发事件所带来的伤害,对其进行的安全意识、安全知识、安全技能等的教授。<>广义的安全教育是指为保障学校、教职工以及学生的安全而进行的安全知识和技能等方面的教育,狭义的安全教育是指学校为保障中小学生的身心安全和健康,实现中小学生的全面发展,针对学生身心发展的特点,通过家庭、学校、社会等途径,采取学生易于接受的教育方式,培养其安全防范意识、使其掌握自救互助的知识与技能的课程。
(二)校园安全教育
校园安全教育,顾名思义,是把安全教育限定在校园范围内,校园安全教育是指学校管理者和教育者以党和国家法律、法规、方针、政策为依据,特别是以教育部颁布的《中小学公共安全教育指导纲要》为依据,根据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生身心发展的特点,以全面提高学生综合素质,增强其安全意识,全面系统地掌握安全知识和防范能力为目标,通过课程、讲座、活动等多种形式在校园内对学生进行的一种教育。[1]
校园安全教育具有复杂性、潜在性、发展等特点。复杂性表现在安全教育的内容的多种多样和对象的个体差异,比如小学生的智力、心理发展、知识构成、道德养成等都有不同的差异;潜在性体现在在安全事故的突发性和小学生安全教育的预防性两个方面;发展性是指安全教育要常抓不懈,还应不断开拓安全教育的新理念、内容,推动其可持续发展。
校园安全教育的现状
(一)国内安全教育
1.安全隐患的存在
有人做过统计,光是由于校园内的安全事故而伤亡的学生,全国每天至少“减少一个教学班”!近几年有关校园的中毒事件、踩踏事件、暴力事件、交通安全事件屡见报端,而且每年的安全数字呈上升趋势。教育部、公安部等单位对北京、天津、上海等10个省市的调查显示,目前全国每年约有1.6万名中小学生非正常死亡,平均每天约有40名学生非正常死亡。2007年初,教育部发布的2006年全国中小学安全形势分析报告显示:在各类安全事故中,溺水占31.25%,交通事故占19.64%,斗殴占10.71%,校园伤害占14.29%,中毒占2.68%,学生踩踏事故占1.79%,自杀占5.36%,自然灾害占9.82%,其他意外事故占3.57%。
2.国家和地方为完善安全教育采取的措施
(1)校园安全教育的法制化。我国于20世纪50年代,开始制定校园安全教育相关的法律法规,并出台了《未成年人保护法》,首次把中小学安全工作以法律的形式确定下来,相继出台的还有《义务教育法》、《预防未成年犯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这些法律法规的出台,标志着我国中小学安全教育工作正逐步走向法制化。
(2)校园安全教育的教材和课程受到重视。此部分增加安全教育有关的教材比如,2008年,四川省成都市开发了生命教育和校本课程,做到师资、课时、教材三落实,并结合地震后的实际情况,加强防灾知识教育和应急演练,总结安全教育和疏散演练的经验,开展生命教育,引导学生热爱生命,培养学生良好的安全习惯,建立和完善学校应对突发事件及危机的应急工作机制。从2014 年春季开始, 湖北省各中小学将安全教育(包括生命教育、应急逃生演练)、心理健康教育纳入课程计划,其中安全教育每周一个课时。课时在地方课程计划课时中安排。各中小学将按照《湖北省中小学幼儿园安全教育课程纲要》和教育部编印的《中小学生心理健康教育指导纲要》组织教学。从2014 年秋季开始, 湖北省正式向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发放两类免费教材。福建省人民政府日前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防震减灾工作的意见》。意见提出,福建将把防震减灾教育纳入中小学安全教育内容,并将使用统一的有关教材,各个学校必须保证课时和演练的落实。河南省开展2013年中小学安全教育优质课和优秀教学论文评比活动,更大力度地优化校园安全教育课。 小学校园安全教育现状研究(2):http://www.751com.cn/jiaoxue/lunwen_986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