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我国部分学者认为,公司的环境信息披露可以通过环境报告书地形式实行。但是,关于这点还没有明确的标准。
孟凡利(1998)表明可以通过附表或补充报表来发布公司的环境信息。
胡晓玲(2012)认为我国企业主要通过以下几种方式披露环境信息:企业年度报告;董事会报告;企业会议记录。而有一些学者表明应该在环境报告书中发布完整的环境信息。
1.3.3关于上市公司环境信息披露存在问题的研究
王珍义(2011)表明,我国在近些年内相继出台了一些关于上市公司环境信息披露的政策法规,即使这些政策法规在一定程度上规范了上市公司环境信息披露,但这些体系下,一些问题仍然无法改进。如现阶段颁布的一些制度还不够系统;还应有权威的环境会计准则和制度的指引;缺乏独立的环境信息审计以及缺乏社会监督和公众参与机制。
赵雄(2012)表明,上市公司没有单独地将环境信息披露在一项报告中,而是将环境信息分散在多种报告中进行披露,这给环境信息釆集工作造成了很大的阻力。
1.3.4关于规范环境信息披露对策的研究
Michael John Jones(2010)认为应尽快制定出衡量企业对环境造成危害情况的统一方法,明确公司应承担的环境责任以及相关法律制度。
董延安,姜琳敏(2011)认为,要想更好的使法律制度得以实施,仅靠建立和执行法律制度时不能解决根本问题的,根本问题是要大力加强企业社会责任感以及环保意识。只有政府、企业与公众共同努力、共同监督才能从根源上解决问题。
通过上述文献,我们了解到许多学者从不同角度对环境信息披露进行了忍辱探讨并有相关结论。本文将以我国重污染上市公司为主要分析对象,在前人探究的基础上对其环境信息披露情况作进一步的研究。
1.4 研究方法
本文主要采用理论研究与案例分析结合的方法进行研究。
理论研究:主要运用查阅文献的方法,了解了环境信息披露相关规定、披露动因、影响因素等方面的相关知识,专注于重污染上市公司环境信息披露的相关文献,也密切关注相关问题发展动态,积极吸取他人的研究成果和经验,不断丰富自己的研究,本文第三、第四两个部分对我国重污染上市公司环境信息披露情况进行了总体探究,以指出其中存在问题,最后提出相应改进意见。
案例分析:本文在第四章选取云南驰宏锌锗股份有限公司作为具体研究对象,分析其环境信息披露存在问题及改进意见。
1.5 研究思路
本文将对我国重污染行业的上市公司的环境信息披露总体情况进行研究,主要选择了上还证券交易所中上市的重污染行业企业共338家(剔除ST),分析了我国重污染上市企业在发布环境信息的过程中隐藏的问题,再以云南驰宏锌锗有限公司为例进行具体说明。最后根据这些问题提出相应的改进意见。因此,该论文大体的内容应该包括下面的几个部分:
第一部分绪论,简要阐述本文研究背景与意义、相关文献总数、研究方法与思路。
第二部分主要内容为文章相关的理论概念研究,如什么是环境信息、什么是环境信息披露、有关这些内容的政策规定、现阶段企业披露环境信息的动机。
第三部分整体分析,环境信息披露存在问题的整体分析。
第四部分对规范重污染上市公司环境信息披露提出合理的改进建议
第五部分案例分析,选取云南驰宏锌锗股份有限公司作为研究对象具体分析其环境信息披露存在问题并提出改进意见。 重污染上市公司环境信息披露问题与对策研究(3):http://www.751com.cn/kuaiji/lunwen_1078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