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方个国家十分重视征收管理得法制化,并在实践中不断给予强化、修改和完善,形成完善的税收法制体系。严格税收立法程序.使税收立法活动规范化、高效化,提高税收法律制度的统一性、权威性和适用性。从而建立一个健全、合理、完善的具有较高层次的税收征管法律制度体系。通过规范立法程序,健全执法机制,完善税法立法、统一集中执法,使个人所得税税收法制制度体系形成一个统一、平等、高效、稳定、科学管理的征管新秩序,坚决杜绝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的恶劣现象,使偷税、逃税降到最低限度。美周、日本这些国家已经把征管手段的现代化作为征税现代化管理的重要标志之一。他们经过时间的沉淀不断的革新,形成了强大的计算机网络系统.并以网络的形式对纳税人进行税收的征收与纳税服务。他们除了实现全面的进行电脑化运作外,还广泛地运用其他现代化技术和更加科学、更有体系、更高效率的管理方法,这对于提高征管质量和工作效率都具有重大的影响。 中外个人所得税比较与分析+文献综述(4):http://www.751com.cn/kuaiji/lunwen_1372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