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固定价格要约回购是指上市公司在特定时期内向公司的股东发出回购要约,提供的回购价格往往是高于同期的股票市场价格。荷兰式拍卖回购在1981年的荷兰首次出现,是上市公司在公布回购计划后将划定较宽的回购范围,随后统计自愿出售的持股股东给出的股票价格和数量,以确定最终回购计划中的价格和数量。
顾名思义,举债回购就是公司通过向银行等机构借款筹集资金,以回购公司股票,而现金回购方式就是公司利用现有资金对股票进行回购,而混合回购就是公司同时使用两种方式形成回购股票的资金。
2.2 股票回购动因理论
随着资本市场环境的逐渐成熟,上市公司进行股票回购的理由越来越多,对此,学者们有都提出了不同的理论,下文将选择比较重要的及格假说进行介绍。
2.2.1 信息或信号传递假说
这种假说是建立在信息不对称的将基础之上,公司的管理层比投资者拥有更多的信息优势。当公司的内在价值被外界所低估时,公司的管理层就会采用股票回购来向外界投资者传递公司价值被低估的信息,重新建立投资者的信息,提升股价。管理层也会因为外界不了解公司的未来盈利能力而选择进行股票回购,传递积极的信号,希望外界对公司的未来发展抱有信心。
2.2.2 财务杠杆假说
财务杠杆假说认为,上市公司在理想的情况下,负债率越高,公司的价值越大,那么通过股票回购,公司可以增加股东权益,提高负债和股东权益的比率,甚至是优化了公司的资本结构。
2.2.3 财富转移假说
股票回购的财富转移主要表现在债权人向股东转移、非回购公司财富向回购公司转移、已出售股票的股东财富向持有股票股东转移。这就会使得债权人的求偿资产减少,而股东财富在增加。
2.2.4 自由现金流量假说
自由现金流量假说认为,当上市公司的现有资金比较充足时,会选择对外投资,单世友没有较好的投资机会时,公司会选择利用股票回购的方式将充足的现金分配给股东,从而缩减了管理者可使用的投资资金,降低了相关的代理成本。
2.2.5 管理层激励假说
这种假说认为,管理层不希望工地的每股盈余会因为发放现金股利而被稀释,所以以股票回购代替现金股利发放就可以避免降低每股盈余。 我国上市公司股票回购的动因及效应研究(3):http://www.751com.cn/kuaiji/lunwen_1907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