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设6:法人股比例与舞弊可能性呈负相关,持有法人股比例越低的公司,就越可能发生舞弊。
(4) 流通股比例与财务舞弊
中国上市公司的股权结构特点是以国家股和法人股等非流通股为主体,在董事会中几乎没有个人股东的代表,个人股东对公司治理结构的影响是最小的。大多数持流通股的股东无权参加股东大会直接行使自己的控制权。他们既没有积极性的管理监督,也没有能力来监督管理者。由以上分析,本研究提出如下假设:
假设7:流通股比例与舞弊可能性呈正相关,持流通股比例高的公司就越可能发生舞弊。
2、 董事会特征与财务舞弊
董事会不仅是公司治理的重要组成部分,甚至是中心组成部分。董事会的一个重要功能是源于现代公司所有权和决策控制权相分离的代理成本最小化(Fama和Jensen 1983)。董事会拥有行使内部控制的权力和来自公司股东的其它决策,这一授权发生,因为股东通常通过拥有多家公司的证券分散其风险(Fama,1980)。且这个分散化产生“搭便车”问题,个体股东没有足够大的激励来确保管理者按股东的利益行事(Grossman和Hart,1980)。董事会被认为是一种引入市场机制的制度,被称为公司的一组契约的最高内部监督者,其重要性的职能是监督公司内部的最高决策者(Fama,1980)。
(1) 董事会规模与财务舞弊
董事会规模很重要,Lipton和Lorsch(1992)和Jensen(1993)的理论文章中,董事会规模已被识别为公司治理有效性的一个重要决定因素。随着董事会规模的增大沟通和协调问题增大,董事会控制管理层的能力下降,从而导致源于所有权和控制权分离的代理成本。更大董事会规模使协调、沟通和制定决策的难度大于更小的董事会规模(Jensen,1993;Lipton和Lorsch,1992;Yermack,1996)。
Yermack(1996),Eisenberg,Sundrgen和Wells(1998)的实证研究提供了董事会规模大的公司不能有效地约束和监督管理者,董事会规模和公司业绩呈负相关的证据。董事会规模小的公司能有效地监督总经理,产生的壕沟程度也越小。Beasley(1996)对75家舞弊公司和75家不曾舞弊公司进行logistic回归分析发现,财务舞弊公司的董事会规模较大。由以上分析,本研究提出如下假设:
假设8: 董事会规模与财务舞弊呈正相关,董事会成员多的公司就越可能发生舞弊。
3、 管理者薪酬与财务舞弊
薪酬契约的设计可减缓股东和管理者间利益冲突,它把管理者的报酬与其业绩相挂钩(Holmstrom,1982)。Haugen和Senbet(1981)、Smith和Watts(1982)争论道,股票期权可以促使管理者增加公司风险,执行期权计划能控制低杠杆的问题。
但如果管理者的补偿对业绩不敏感,那么管理者将是壕沟的。Jensen和Murphy(1990)研究发现总经理的固定补偿(以工资和奖金为代理变量)对公司价值的变化极其不敏感,壕沟管理者相关的一个特征是高水平的固定补偿。Berle和Means(1932)指出,总经理能够施加对董事会的控制,并运用这种控制榨取过量的报酬。Core等人(1999)的研究显示,较弱治理结构的公司倾向于支付给总经理更多的报酬。因此,管理层的固定补偿与舞弊可能性呈正相关。
由于上市公司年报对管理者薪酬的信息披露不完全,限于数据问题,本文没有对这些假设进行检验,但是本文对管理者持股比例与财务舞弊的关系进行了检验。
(三) 研究样本选取和数据来源
上市公司的年报包含关于公司治理的相关信息,比如管理层持股和股权结构等。而在研究中假设上市公司的舞弊行为受上一年的公司治理结构影响,经过本文所需相关数据的要求,删除财务状况异常的数据,所以本文选取2010-2012发生财务舞弊行为的100家上市公司作为舞弊的研究样本,为了更好地与非舞弊上市公司进行对比分析,我们为每一家公司选取了一个非舞弊公司作为对比样本,也为100家,将舞弊公司和非舞弊公司的公司治理进行对比分析,最终获得总数为200家上市公司的总体研究样本。 关于公司治理和财务舞弊关系研究+理论分析+实证研究(6):http://www.751com.cn/kuaiji/lunwen_24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