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因增值税进项税的抵扣及税率的变化,物流辅助服务减税明显
此次营业税改征增值税现代物流业所适用的税率为6%(其中交通运输业务为11%),原来物流企业所适用的营业税税率为5%和3%,从表面看税率上升了1%,但是由于改征增值税之后,进项税额就得到了抵扣,例如企业外购的劳务,油费,固定资产等,并且他们的增值税税率往往都要高于物流企业的6%,有的要达到17%,与6%相比高出了不少,如果抵扣额达到一定比例时税负会降低。举个2个简单的例子:
(1)一家以运输服务为主的物流企业年运费收入为100万元,油费等燃料费用为30万元,原来其当年所需缴纳的营业税为100×3%=3万元,“营改增”之后其销项税额为100×11%=11万元,进项税额为30×17%=5.1万元,实际缴纳增值税为11-5.1=5.9万元,相对于原来的3万元而言增长了不少,只有当燃料费用超过47.1万元时赋税才能降低,如果支付其他联运公司50万元,油费达到23.6万元时,原本需缴纳营业税额为(100-50)×3%=1.5万元,目前增值税进项税为23.6×17%+50×11%=9.512万元,销项税额还是为11万元,实际缴纳增值税为11-9.512=1.488万元,相对于1.5万元才会有所下降了。
(2)一家以代理货物代理业务为主的物流企业年代理费收入为100万元,其中支付给其他单位的港口费、保管费、仓储费、报关费等22万元,则已缴纳营业税为(100-22)×5%=3.9万元,“营改增”之后其销项税额为100×6%=6万元,进项税额为22×0.6=1.32万元,实际缴纳增值税为6-1.32=4.68万元,相于原来的3.9万元而言赋税就有所上升了,如果其支付给其他单位的港口费、保管费、仓储费、报关费等是35万元,“营改增”之后其销项税额为100×6%=6万元,进项税额为35×0.6=2.1万元,实际缴纳增值税为6-2.1=3.9万元,与之前相同,因此可以看出以货运代理业为主的物流企业,如果其原本的费用所占收入比例小于35%时,其征收增值税之后赋税将会增加,只有当费用所占收入比例大于35%时,其赋税才会减少。然而35%的费用所占收入比例对于绝大部分货运代理的物流企业而言是相当低的,实际上都要远远高于这个比例,因此,赋税相对于营业税而言还是有所减少的。
从以上两个例子可以看出,现代物流企业作为及运输、仓储、装卸、加工、整理、配送等一体化的行业,在不同的服务业务方面可抵扣的进项税额所占销项税额的比例有所差距,但是作为一个整体而言,理论上如果能取得全部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话,赋税相对之前所缴纳的营业税将会有所降低。
3.小规模纳税人利润增长显著
在这次改革试点中,近七成的试点企业为小规模纳税人,由原来5%的营业税税率调整为3%增值税征收率,实际税负将有较大幅度的下降。按照我们的测算,如果由5%的营业税调整为3%增值税征收率,假设含税销售收入不变,实际流转税税负将下降40%,如果按照3%~5%的净利润率计算(根据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的调查,以货运为主的中小型物流企业平均净利润率只有3%左右),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将使得这些企业的盈利增厚高达30%~50%。
表1:小规模纳税人“营改增”税负变动表
营业收入 a 100
净利润 b 3-5
营业税税率 c 5%
缴纳营业税 d=a×c 5.0
增值税税率 e 3%
缴纳增值税 f=a/(1+e)×e 3
税负较少 g=f-d 2 现代物流企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的研究+建议策略(7):http://www.751com.cn/kuaiji/lunwen_27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