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坏账核销审批制度不完善
在企业的会计制度中一般会制定关于应收账款坏账核销的依据,这样方便会计人员根据明确的规章制度进行会计行为,让会计处理更加合理。企业在清查核实的基础上,对确实不能收回的各种应收款项应当作为坏账损失,并及时进行处理。坏账损失处理后,应当依据税法的有关规定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的方法进行核算。可是,由于某些企业会计制度中应收账款的坏账核销审批制度设计不合理,导致出现一些非法核销的情况,把不允许核销的坏账核销掉进行避税。例如:某企业会计制度规定进行坏账损失的处置,应当在对损失进行认真清理调查的基础上,取得合法证据。具体包括:具有法律效力的相关证据,社会中介机构的法律鉴证或公证证明以及特定事项的公司内部证据等。可是没有再进一步解释特定事项的公司内部证据包括哪些,导致企业钻漏洞,企业可以根据自己意愿编制企业内部证据或是完全不按规章来核销。所以审计人员要对企业坏账核销审批制度进行深入的了解。
(五) 应收账款关联方舞弊、协商舞弊
一方控制、共同控制另一方或对另一方施加重大影响,以及两方或两方以上同受一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构成关联方 。从法律角度看,关联方交易的双方尽管在法律上是平等的,但在事实上却不平等,关联人在利己动机的诱导下,往往滥用对公司的控制权,使关联方交易违背了等价有偿的商业条款,导致不公平、不公正的关联方交易的发生,进而损害了公司及其他利益相关者的合法权益。在我国,关联方交易广泛地存在于上市公司的日常业务经营活动中,而上市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进行的关联交易更有其深刻的根源。
在审计的时候,可以发现公司利用关联方交易舞弊是最容易的,也是最隐蔽的途径。从许多关联方舞弊的案例中可以发现,公司为了达到一定的目的,经常会通过各种办法安排和改变股权结构,使得一些关联方交易从表面上看是两个完全独立的法人之间的交易。这样可以避免集团内部交易必须抵销的约束,确保在合并报表时资产和利润的指标相对降低。或是母公司将某一子公司的产品按市场价销售给第三方,确认为该子公司的销售收入及应收账款,然后再由另一子公司从第三方手中购回,从而避免了集团内部交易必须抵销的约束,确保了在合并报表中资产和利润,达到操纵利润的目的。
例如:关联方包括母公司、子公司1、子公司2,第三方为A公司,这三个公司之间发生销售业务,具体做法如下。
通过第三方进行交易的处理如下:
(1)子公司1把商品卖给A公司时 借:应收账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2)子公司2从A公司将商品买回时 借:库存商品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应付账款
正常的关联方交易内部抵销处理如下:
(1)内部应收账款余额大于上期余额时的抵销处理
将内部应收账款与应付账款相互抵销 借:应付账款
贷:应收账款
将上期内部应收账计提的坏账准备予以抵销 借:坏账准备
贷:年初未分配利润 应收账款审计过程中常见的问题及审计策略(6):http://www.751com.cn/kuaiji/lunwen_346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