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义的信用指的是诚信,是归于道德与法律范畴的一种行为准则。它要求民众遵守法律法规,履行合法、有效的承诺,对于不合法、无效的承诺积极采取法律救济手段,对于因意外而没有履行承诺时,积极采取补救措施,善意地对待利益相关人。狭义的信用是指市场主体在进行商品交易或资金融通过程中,其中的一方向另一方授予信用,接受信用的一方承诺在一定时间内偿还本金和利息。信用的主体可以是国家、银行、企业或者个人。本文所说的信用指的是狭义的信用。
2.信用风险
在产生信用后,存在这样的可能性,就是受信者不能履行其与授信者所签订的合同中规定的义务,或者受信者本身的信用状况发生了一定的变化,从而给授信者带来损失,这种可能性就是信用风险。信用风险是一种损失可能性和不确定性,其具体表现为不确定风险是否会发生,何时发生,怎么发生,发生风险后会带来多大的损失。也就是说,即使受信者具有偿还的意愿和能力,如果其在市场中获得的信用评价降低了,导致其债务的价值降低,也会给授信者带来经济利益的损失。信用风险按受险主体可分为金融机构信用风险、企业信用风险和个人信用风险。
(二)商业银行信用风险
对于商业银行来说,信用风险是指所有因银行客户违约而带来的风险。资产业务、负债业务及表外业务是商业银行的三个主要业务类型,所以商业银行的信用风险表现为资产业务中的借款人无法按时还本付息,负债业务中的存款人大量提取存款,客户违约也会造成实际负债的增加。所以说信用风险在商业银行中并不仅仅是信贷风险。商业银行信用风险管理是指商业银行对信用风险所实施的一切法规措施、经济行为和社会活动的总和。根据商业银行业务类型来划分,信用风险分为存款业务中的信用风险,贷款业务中的信用风险以及中间业务的信用风险。
1.存款业务信用风险
信用风险的定义涉及的范畴较广,在商业银行的所有类型的业务中都存在信用风险。其中,信用风险在商业银行的存款业务中表现为流动性风险。流动性风险的含义是商业银行能迅速变现的资产供给不足以满足支付需求而导致出现清偿问题的可能性。如果存款者对商业银行的稳定性丧失信心而集中提取存款,即出现挤兑的情况,一旦控制不好,很有可能最终导致商业银行破产。
2.贷款业务信用风险
贷款业务中的信用风险也叫信贷风险。贷款业务是商业银行的核心业务,即使在一些表外业务十分发达的大型商业银行中,也不能例外。贷款业务在给商业银行带来大量稳定的利润的同时,信贷风险也随之而来。而由于借款人自身经济状况的不确定性、宏观经济环境的变动以及不可预测因素的影响,信贷风险是不可避免的。
3.中间业务信用风险
我国商业银行在资产业务和负债业务中建立了广大的客户基础,本身也具有信用信息等多种优势,可以不直接运用其本身的资产和负债,只是以中介的立场为客户提供各种服务,包括收付、咨询等,从中收取一定的服务费用,这种活动就是中间业务。中间业务的收入是商业银行除利息收入以外的重要收入来源,并且不反映在资产负债表内,所以中间业务的发生不影响资产负债总额。商业银行在开展中间业务的过程中,不直接作为信用活动的一方,而是以第三方的身份为信用活动双方提供中间人的渠道服务。我国商业银行主要的中间业务有贷款承诺、担保、支付结算、代理、咨询等。
因为贷款业务中的信用风险是商业银行所面临的最主要的信用风险,所以的下文中所探讨的信用风险主要指的是贷款业务中的信用风险。 商业银行信用风险管理研究(2):http://www.751com.cn/kuaiji/lunwen_4648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