尽管创意产业的概念是从国外传入的,但“文化创意产业”这个叫法最早来源于国内。我国台湾省最先使用了“文化创意产业”的概念。2002年,台湾“行政院”出台了《挑战2008:发展重点计划》,把文化创意产业列入带动台湾的经济转型的重点产业之一,并将它定义为“源自于文化或创意积累,通过智慧财产的形式上运用,具有创造财富与就业机会潜力,并促进整体生活提升之行业”。
(二)文化创意产业集聚区
1.文化创意产业基地、文化创意产业园和文化创意产业集聚区的概念比较
文化创意产业与其他产业一样,在其发展过程中,在地理空间上往往会存在空间集聚的特点,因此形成了“文化创意产业基地”、“文化创意产业园”和“文化创意产业集聚区”这三种形态,尽管它们都是作为文化创意产业的空间载体存在,但从规模程度、相关配套设施完善程度、产业链形态等角度来看,三者还是有所区别的。
表1文化创意产业空间载体的比较
规模 相关配套设施 产业链 集群效应
文化创意产业基地 少量建筑 无 无 无
文化创意产业园 建筑群体、明确的地理界限、合理的功能布局 完备 基本成形 无
文化创意产业集聚区 建筑群体、明确的地理界限、合理的功能布局、多个园区在空间上的聚集 完备 已经成熟 正在或已经产生
从(表1)可以看出,上述三种文化创意产业的空间载体在规模、相关配套设施、产业链和集群效应这四个方面体现出了逐层递进的关系,并分别代表了产业发展空间承载的初级阶段、中级阶段和成熟阶段。
2.国内文化创意产业集聚区的发展现状
北京、上海作为我国国内经济最发达的两个代表性城市,最早借鉴使用了“文化创意产业集聚区”这一概念,同时也最早开始发展建设文化创意产业集聚区,成为我国文化创意产业集聚区发展的领头羊和最前沿。从这两座城市文化创意产业集聚区的发展状况基本就可以看出我国目前文化创意产业集聚区的发展状况。以上海为例,上海作为一个文化元素多样且更新活跃的城市,从2005年开始就先后认定了四批集聚区,而且其建设量也早已经超过总建筑面积200万平方米。从其发展模式来看,比较类似于英国的模式,都是以创意为主改造利用工业旧建筑,上海的文化创意产业集聚区有近80%都是文化创意产业和工业旧建筑相结合的模式,例如田子坊、八号桥等。国内大多数城市的文化创意产业集聚区也基本按照这一模式建设。
(三)业态与文化业态
1.业态及其分类
“业态”一词是20世纪60年代左右来源于日本的概念,最初用于零售业,是指“零售店向既定的消费者群体提供既定的商品和服务的具体形式,是零售活动的具体形态。它一般是指具体的产业形态或行业状态。 ”
国家在2004年颁布了零售业态分类国家标准,把零售业态定义为“零售企业为了满足差异化的消费需求而进行与之相适应的要素组合从而形成的不同经营形态。 ”国家还制定了专门的零售业态分类标准,划分出了折扣店、便利店、购物中心、百货店等17种业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