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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我国经济的不断发展,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而政府购买社会组织居家养老成为居家养老的一个重要方式,也成为学术界研究的一个重点。而徐州作为苏北的一个大市,在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方面也取得了一定的成效。而本文主要以徐州地区为例,通过实地走访相关的养老服务站,采访徐州市相关的政府人员,从而对徐州市政府购买现状进行了解,在调查过程中发现存在的问题,对问题的原因分析,以及提出解决的办法。
一 徐州市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现状
(一)徐州居家养老概况
1986年江苏省人口结构出现老龄化比其他省份提早13年,而徐州是江苏人口大市,随着时间的推移,人口老龄化的问题不可避免,养老事业的发展成了必然趋势。徐州于2009年在全省开展了居家养老服务的试点工作,会有专门的资金投入,将此项工作列入政府每年应办项目中去。“截至2014年底,全市建成1838个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站),其中达到省3A级136个,城市小型托老所43个、农村老年关爱之家120个、虚拟养老院7个,项目总投资超过4亿元,争取省建设补贴7千多万”[1]。目前,“每千名老年人拥有养老床位32.7张”[2],较2014年的每千名老年人拥有养老床位30.3张有明显的增长[1]。
(二)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的背景
一是现实压力的需要。据统计,2014年,徐州市常住人口1016万,徐州籍人口950万,徐州市人口老龄化呈现基数大、发展快的特点。“截止2015年底,徐州市60岁及以上老年人口超过180万人,占户籍人口17.5%以上,80岁及以上高龄老人总数接近30万,占老年人口的17%以上,占比居全省前列”[3]。而且现在基本是一个子女养四个老人,依照传统模式很难完成。
二是传统养老模式的不足。过去的养老模式是传统的家庭养老与公办的养老院相结合,但是由于老龄化速度加快,而且公办养老院会优先照顾高龄、失能以及军人,这样无法全面的照顾到所有人。同时不仅公办养老院,私办养老院的增长速度也很缓慢,无法满足全部老年人的养老需求。
三是政府执政理念的转变。目前在我国为了实现政府治理以及服务现代化,2004年首次提出了“服务型政府”理念,2012年更是提出成为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2013年,提出要引入市场竞争,加大政府在公共服务的购买力度”[4]。“2015年,李克强总理强调“要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加快法治、廉洁、创新、服务型政府的建设,提高政府执行的效率,促进政府治理能力的现代化”[5]。
(三)政府购买居家养老的制度安排
一是区分居家养老服务的“生产者”和“提供者”。在过去,政府主要在公共产品以及服务上起主导作用,但现在是政府与市场相结合,政府重新定位自己的角色。一般生产者指的是传统的养老院、盈利性的民办养老院还有公益性质的社会组织。而一般的提供者由市老龄办出资,是由市政府委托的,解决养老过程中的具体问题则通过民政部门和社区联合解决。徐州市老龄委是由民政部、人事部等相关部门联合组成的,徐州市老龄委由徐州市委和市政府进行领导。
二是居家养老服务的付费形式。徐州市政府实行三种不同的养老模式:有偿、低偿、无偿。政府对于无偿服务的老人是有条件的,“第一种是年龄在60周岁以上,没有去养老院居住的三无老人(无收入来源、无子女、无劳动能力);第二种是年龄在70周岁以上,家庭困难且身体出现残疾的;第三种是年龄在75周岁以上,如市劳模、城镇低保户等特殊优抚对象。根据规定,上述人员可以享受由政府提供200元/月的免费养老服务”[6]。而对于低偿服务,应由政府提供每月120元的低偿养老服务,针对的人群是70周岁以上身边没有子女又自己独自生活,或80周岁以上没有子女照顾的。有偿服务是指需要提供居家养老服务但自己又能够提供经济来源,可以根据自身情况选择服务的时间、内容和方式,根据选择的不同,付费标准也不一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