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出型贫困与收入型贫困的主要区别为:一是救助目标。传统理论将贫困归为物质方面的匮乏,即收入型贫困,主要由于家庭收入较低,无法维持其最低生活水平。其救助主要在物质方面,形式多为货币的发放。与传统救助不同,支出型贫困的家庭收入高于传统意义上的贫困人口,此类群体原本可维持家庭的日常生活,一旦遇到突如其来的大重病、天灾等,生活即陷入困境。支出型贫困群体遇到的困难非常突然或此种状态持续时间较长,救助多为物质的帮扶以及心理、情绪方面的辅导;二是救助对象。救助对象包括两类: 一类是经过各种救助后仍有突出困难的低保家庭;另一类是现行救助政策覆盖不到的临时困难家庭和低保边缘家庭[2][P58-60]。从以个人为单位到以家庭为单位,亦是传统救助对象单位与新型的一大区别。将整个家庭纳入考量,综合看待、考察贫困问题与救助;三是救助内容方面。支出型贫困的特殊性在于将贫困情况放入家庭范围中考量,并且关注的救助方面不仅仅在物质方面,还包括心理辅导、情绪管理、行为矫正多方面。关注支出型贫困研究更能了解社会“夹心层”的困境,对发生绝对贫困有预防作用。